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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庆县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学区小学一年级办法(2026年修订)》政策解读

来源:德庆县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26-08-12 16:14   点击数:-

  一、为什么要修订《德庆县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学区小学一年级办法》?

  因上级部分政策法规调整及学区调整,为与现行政策法规相适应,确保县城区小学一年级入学工作稳定、规范,保障随迁子女入学的权利,促进县城区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发展,故修订《德庆县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学区小学一年级办法》(下简称《办法》或《积分办法》)。

  二、根据什么政策法规制定《德庆县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学区小学一年级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1〕45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6〕1号)《德庆县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学区小学一年级办法(2025年修订)》(德府办规〔2025〕2号)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

  三、本次修订了哪些内容?

  (一)删除废止失效的内容。一是根据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废止<肇庆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肇教联〔2025〕16号)》文件要求,《肇庆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肇教联〔2019〕22号)自废止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的依据,故删除原第十五条第1点关于“退役军人和其他享受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子女入学”政策照顾的条款。二是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有关人才子女入学特殊政策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促进教育公平,各地需围绕“从2026年起,基础教育各学段有关人才和招商引资企业人员子女入学特殊政策全面清理规范。”这个总体目标,对各类入学特殊政策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按照“谁制定、谁规范”的原则,对违反教育公平的政策进行逐项清理规范。为保障教育公平,故删除原第十五条第2点关于“父或母属本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享受入学政策照顾的条款。

  (二)县第三小学学区调整。近年来,县城区各小学学区生源呈逐年减少趋势,县第三小学一年级招生规模持续下降。为优化城区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办学效益与教育质量,保障适龄儿童就近接受优质教育,从2026年秋季学期起,拟将德庆县第三小学原学区范围调整并入德庆县第一小学学区,调整后由德庆县第一小学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一招生与管理。

  四、《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本《办法》共九章20条。第一章总则阐述政策法规依据,对德庆县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作出界定;对学区划分、办法适用范围作出规定。第二章对入学条件作规定,规定申请人年龄以及申请所需证明材料类别(户籍、居住、职业、纳税、学历、职称等);对德城户籍儿童跨学区申请的条件作出说明。第三章规定本《办法》采取统一管理、统筹兼顾、相关部门分工合作的管理机制。第四章对可供学位数量及计算方式作出说明;第五章定出积分计算体系(6项指标,总分222分)。第六章对申请学位方法作出说明。第七章对条件审核流程作出规定。第八章对符合政策照顾人员实行教育优待及申请条件作出规定。第九章附则对异议、违规、造假等情况处理办法;对积分指标调整及解释权归属;对《办法》施行日期及有效期作出规定。

  五、新旧政策主要差异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积分办法》(2026版)取消退役军人子女、肇庆市“人才绿卡”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2026年秋季学期起县三小一年级不再招生,县三小原学区范围调整并入县一小学区进行统一招生与管理。

  六、征求意见全过程说明

  一是部门书面征求意见(2026年5月)。发函至县委组织部、公安、人社、退役军人事务局、城区各小学、德城街道等14个单位,全部反馈无修改意见、同意修订方案。

  二是社会公开公示征求意见(2026.5.20-5.29)。在德庆县政府官网全文公示征求意见稿,通过咨询电话、政务留言、线下窗口多渠道收集群众建议,全程无群众提出异议、修改诉求。

  三是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2026.7.3)。参会代表20人,覆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务工代表、教师、家长、市民,纪委监委派驻组全程监督;逐条解读修订内容后,全体代表无异议,无修改意见提交,听证材料完整归档。

  四是合法性审查。经教育局法律顾问、县教育局督导室、县司法局三重合法性审核,文件无违法违规内容,履行全部法定程序后上报县政府审议印发。

  七、《办法》有哪些利民惠企措施?

  1.统一公平入学通道:所有外来务工、个体工商户、普通企业职工子女均适用本《办法》,无需额外特殊资质均可公平申请公办学位。

  2.计分维度贴合务工实际:社保、营业执照、租房、购房全部纳入积分,长期在县城就业居住、依法纳税的家庭分值更高,鼓励稳定务工、长期定居。

  3.祖辈房产、经营可计分:祖父母、外祖父母学区内购房、营业执照均可加分,解决隔代居住家庭积分偏低难题,减轻务工家庭购房压力。

  4.覆盖港澳台、外籍子女:港澳台、外来务工外籍子女同等享受积分入学政策,保障新业态、涉外务工群体子女义务教育权利。

  5.稳定企业用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公办入学有清晰制度保障,解决员工子女入学后顾之忧,减少企业用工流失,优化县域营商环境。

  6.惠及本地户籍跨学区家庭:德城户籍家庭因工作、居住跨学区,无需托关系择校,统一走积分流程,积分不足仍可回原学区保底就读,兼顾居住便利与户籍保障。

  7.异议申诉渠道畅通:学校复核、教育局两级申诉机制,坚持阳光招生,全程公开积分明细,降低群众入学焦虑。

  修订后,对加强和完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服务管理,推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有重要帮助。

  八、《德庆县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学区小学一年级办法(2026年修订)》什么时候实施?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5年7月22日印发的《德庆县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学区小学一年级办法》(德府规〔2025〕2号)同时废止。

  九、关键词诠释

  1.德庆县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指非德城街道户籍,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德庆县城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包含四类群体:本省务工跨县子女、外省务工子女、港澳台籍适龄学生、外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为德城户籍但子女无德城户籍的儿童、德城户籍儿童跨学区就读也适用本积分规则。

  2.积分入学:以户籍、居住、就业社保、纳税、学历、职称为6项量化指标,累计总分最高222分,按积分高低依次分配公办小学一年级空余学位的阳光招生制度。

  3.政策性照顾对象:无需参与积分,材料审核通过后由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公办学位,仅限现役军人、烈士、伤残军警、消防救援人员等国家或省法定优待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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