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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德庆县城区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来源:德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10-15 12:01   点击数:-

  一、为什么要修订《关于德庆县城区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通告》?

  答:为了更好地规范德庆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我局于2024年5月6日印发了《关于德庆县城区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通告》规范性文件,明确和规范了德庆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申请条件、轮候补贴方式和保障范围,解决了德庆县城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但由于文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遇到新问题,部分规定已不适用于现阶段德庆县城区住房保障工作,必须对现有政策作出调整修订。

  二、根据什么法律法规修订《关于德庆县城区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通告》?

  答: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德庆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德府规〔2023〕9号)等有关规定。

  三、《关于德庆县城区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通告》的使用对象?

  答:县城区居民户口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县城区居民户口退役军人、军烈属和其他享受定恤定补优抚对象,县城区稳定就业环卫工人,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县城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家庭,县城区家政从业人员、县城区公交车司机困难家庭、县城区在职乡村教师,县城区五星级志愿者,各乡镇辖区内属本镇居民户口的城市低保、城市特困人员。

  四、本次修订主要是哪些内容?

  答:收入标准的调整:根据德庆县统计局提供的2024年德庆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分别对各类保障对象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作出了调整。

  五、本政策涉及哪些利企惠民措施?

  答:一是准入门槛动态放宽,扩大保障覆盖面。依据202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调各类保障对象收入准入上限,更多中低收入、基层一线从业者可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二是全年常态化受理,简化办事流程。取消集中申报时段限制,全年均可提交申请;推行社区线下受理+线上渠道申报双模式,材料清单标准化,社区一站式初审、多部门联合数据核查,减少群众多头跑腿。

  三是双保障方式灵活选择,减轻租房压力。同步提供实物配租、住房租赁补贴两种保障模式:暂无空置房源家庭按季度发放租赁补贴;成功配租家庭执行梯度租金,低保、特困家庭可申请廉租租金,大幅降低月度住房支出。

  六、新旧政策之间有哪些差异?

  答:本次修订以收入标准优化为核心,新旧政策主要区别如下:

  (1)县城区居民户口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线从25007.2元/年提升至26177.6元/年。

  (2)县城区居民户口退役军人、军烈属和其他享受定恤定补优抚对象家庭收入标准线从31259元/年提升至32722元/年。

  (3)县城区稳定就业环卫工人家庭收入标准线从31259元/年提升至32722元/年。

  (4)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收入标准线从29696.05元/年提升至31085.9元/年。

  (5)德庆县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家庭收入标准线从40636.7元/年提升至42538.6元/年。

  (6)家政从业人员、公交车司机、乡村教师人员家庭收入标准线从40636.7元/年提升至42538.6元/年。

  (7)“五星级志愿者”对象家庭收入标准线从40636.7元/年提升至42538.6元/年。

  (8)县城区居民户口、外来务工、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环卫工人的单身人士人均可支配收入由40636.7元/年提升至42538.6元/年。

  七、《关于德庆县城区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通告》什么时候实施?

  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相关文件:关于德庆县城区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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