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庆县悦城河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来源: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 发布时间:2025-09-28 12:01 点击数:-
投资项目代码 | 2505-441226-04-01-875581 |
投资项目名称 | 德庆县悦城河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德庆县悦城河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目(设计) |
标段(包)名称 | 德庆县悦城河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项目(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肇庆市德庆县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构成名称:私有资金; 构成金额(万元):165.9462; 构成比例:1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河道清淤疏浚工程:本项目实施范围为悦城河以及河涝坪水库库尾,悦城河淤积情况实施起点为悦城镇入西江河口处,终点为莫村镇,调查河道总长度约52.25km,河涝坪水库库尾调查长度约2.67km。为保证悦城河防洪安全,需每年进行一次清淤,清淤量以多年平均泥沙补给量计算,悦城河及河涝坪水库库尾多年平均泥沙补给量共48.23万m³。 (2)堤防修复及水生态治理工程:堤岸防护治理工程包括在悦城河干流河岸新建堤防2.8km,按照四级防洪标准设计。 (3)其他零星堤防整治提升工程:主要包括悦城河52.25公里堤防零星整治加固提升工程。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初设审查)、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图送审配合、设计变更修改、相关报建以及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阶段的设计配合工作等。 |
工期(交货期) | 180日历天 |
最高投标限价 | 1659462.00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否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 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要求: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3、信用要求: (1)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没有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奖惩名单(包括国家名单和地市名单)查询中没有被列入处罚期内的“失信惩戒主体名单”。 (2) 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没有被列为处罚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3)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没有处于公示期内的行政处罚信息。 (4) 投标人投标前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站上办理录入手续。 注: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4、其他要求: 若投标人为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网页打印件,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请到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登陆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页面进行下载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09月27日00时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2日09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09月22日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电子投标项目由投标人自行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中递交。 |
开标时间 | 2025年09月22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实行建设工程交易“不见面”网上开标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德庆县人民政府网 |
招标人 | 德庆县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肇庆市德庆县德城镇文兰北路(龙母大街150号304室) |
招标人联系人 | 冯女士 | 联系电话 | 0758-7238869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名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敏捷广场五期E栋1830室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林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8-2288809 |
招标监督机构 | 德庆县水利局 | 联系电话 | 0758-7762163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 投标通过的单位数量小于3家时,则重新招标;投标通过的单位数量大于等于3家时,则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2) 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完善)其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真实准确并在有效期内。 (3) 根据《关于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建设工程交易“不见面”网上开标的通知》(肇公易函[2022]2号)规定,本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投标人实行远程“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参与开标全过程实时情况,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肇庆市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系统】【建设工程】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业务操作手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