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等级及范围: (1)勘察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满足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 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的红黑名单查询中处于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 (2)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241号)规定,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黑名单”; (3)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相关主体被列为处罚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 (4)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并在列入期内; 以上信誉要求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4、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已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广东省内注册企业不需要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牵头人需达到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即由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系统,在完成并通过了企业库信息登记后才能填写投标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