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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庆县广瀚置业有限公司2号地块转让项目二次挂牌公告暨电子竞价公告

来源: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   发布时间:2021-08-19 12:02   点击数:-

项目编号

DQ21-08Y-CQ-ZCJY003

标的名称(坐落

德庆县德城二搓

宗地面积(㎡)

560

使用日期

城镇住宅用地:2012-11-21起2082-11-20止;其他商服用地:2012-11-21-起2052-11-20止

交易保证金

290000元

转让挂牌价

1460800元

加价幅度

20000元

挂牌公告期

2021年8月19日上午8点30分至2021年9月2日上午10点00分止

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1年8月19日上午8点30分至2021年9月2日上午10点00分止

登录交易系统申请报名时间及自由竞价时间

2021年8月19日上午8点30分至2021年9月2日上午10点00分止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1年9月2日上午10点00分开始

限时竞价延时时间

180秒(3分钟)

竞价系统网址

http://61.146.213.251:8801/TPBidder

标的展示时间

2021年8月30日上午,转让方联系人:梁小姐;电话:13413863006;拍卖行联系人:苏小姐;电话:18620120099;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

德庆县德城二搓一宗土地(面积560㎡)使用权转让情况如下:

1、标的物位于德庆县德城二搓一宗土地(面积560㎡)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为粤(2016)德庆县不动产权第0000539号。

2、成交后资产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由转让方、受让方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各自缴纳。

3、竞得人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支付全额交易成交价款,竞买人成为最终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则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4、标的物详细情况,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清楚,标的质量、数量、或有瑕疵及其他风险竞买人要了解清楚,如有不可预见等其他情况的,转让方、交易中心、拍卖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以上标的按现状进行电子竞价。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终止项目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

1、先在上述约定的自由竞价时间内进行自由竞价。

2、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如只有一个意向竞买人出价的,交易系统自动确认成交。

3、在自由竞价时间内如产生2个或2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出价的,则按上述约定的限时竞价时间,进行限时竞价,请竞买人在自由竞价结束时自行查看是否成交,如未成交,则须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4、限时竞价在延时时间内无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确认以出价最高者成交。

5、 如在自由竞价期间未出价的竞买人,则不能进入下一轮限时竞价。敬请竞买人注意。

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按德庆县广瀚置业有限公司通知的时间、地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项目分类

转让

资产转让形式

全部

资产所有制

国有

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住所(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企业或机关法人(或事业法人)

监管机构(部门)

资产所有权比例%

本次资产转让权属比例%

德庆县广瀚置业有限公司

广东省德庆县德城街道城东居委会文兰中路006号广瀚龙华御府A幢首层(即德庆县德城二槎)

1601.45

罗莹莹

广东广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100

资产转让行为内部决议

粤广瀚综(2021)25号

广东广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资产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部门

广东广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标的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及评估结果

广东三瑞资产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土地估价报告》(粤三瑞评字FA2020110050 号)

评估基准日

2020年11月3日

意向竞买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受让人(一):自然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无不良征信记录;

(3)具有良好的经济能力;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受让人(二):企业法人;

 1、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无不良征信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意向竞买人应履行的义务

1、网上电子竞价成交后,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支付资产交易价款。

2、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应在20日内接收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详见《资产交易合同》( 注:《资产交易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其他须披露的事项

1、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必须确保在签订本合同时所填写的联络地址,通讯方式真实有效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将文件资料送达至另一方于本合同所填写的联系地址,无论是否接收,均视作送达。任意一方联络地址、通讯方式发生变动,有义务书面告知另一方,并作为合同资料各自留档。否则,按原地址邮寄送达的文件资料具备同等效力。

2、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后(指成交价款由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账户划付至转让方名下账户),转让方按现状与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手续,受让方须于付清成交价款后10日内完成移交手续。转让方不保证移交的转让标的无瑕疵,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拒绝接收。转让标的的风险自转让标的移交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即自办移交手续之日起,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的保管、安全等管理责任。若受让方不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转让标的移交手续,视为转让方已完成移交,受让方已接收,风险视同转移,由此引发的责任和后果由受让方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3、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后(指成交价款由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账户划付至转让方名下账户),受让方应于30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过户所需资料,转让方应予以协助。转让标的面积以最终过户办证面积为准,但成交价款不作调整,即如转让标的过户新测量面积与不动产证原有面积有差异,转让方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受让方超过期限未能办理过户手续或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则视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违约责任处理。

4、转让方应当在收齐受让方过户资料起120个工作日内办理产权过户,受让方应予以配合。若产权过户过程中,因房地产权证瑕疵( 包括但不限于证载信息、图纸)导致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过户手续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约定处理:

4.1办理过户时间超过120个工作日但未超过240个工作日的,受让方向转让方书面提出终止交易且转让方同意的,本合同即告解除,转让方不计息退回转让价款,转让方不负责受让方其他损失赔偿。

4.2办理过户时间超过120个工作日但未超过240个工作日的,受让方坚持并书面提出终止交易但转让方不同意的,视受让方违约处理,按本合同违约责任处理,同时转让方不负责受让方其他损失赔偿。

4.3办理过户时间超过240个工作日或无法过户的。受让方可向转让方提出书面终止交易的申请,本合同即告解除,转让方不计息退回转让价款,除此之外转让方不负责受让方其他损失赔偿。

5.受让方已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转让方按现状移交转让标的,转让方已披露转让标的存在租赁和地上建筑物(车库、柴房等)被占用,受让方已全部知晓上述情况。租赁期内,租赁合同对受让方和承租人继续有效。对被占用的地上建筑物,受让方自行处置,转让方对此不负责任。

6.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标的的拆卸、运输、场地垃圾清理等后续工作,并承担相关一切费用。

7、资产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由转让方、受让方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各自缴纳。

8、资产转让所需测量费、评估费由受让方承担,标的需恢复原状测量的,转让方不承担相关费用,由此产生的全部工作和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9、转让标的转让前拖欠的相关水电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转让后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0、其余详见《资产交易合同》( 注:《资产交易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温馨提示

请竞买人按以下两点要求参与竞价,否则,可能导致竞买人无法参与竞价,其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1、因竞价系统技术参数暂未完全稳定地支持IE9.0以下浏览器及手机登录,为使你能顺利参与竞价,建议只用电脑设备并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登录;

2、缴纳保证金时,建议按汇款、转账方式直接到银行柜台人工缴纳,并必须缴纳至竞价系统自动生成的子账户,填写子账号数字必须要完全完整,如子账号有横杠“-”的也要填写。

风险提示(一)

以下9种情形之一,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授权公告)

(1)、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买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

(2)、竞买人通过获取委托方或标的商业秘密,侵害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不报价、压价或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采取与拍卖行网上联合拍卖的方式时,竞得人逾期或拒绝与拍卖行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与转让方签订相应《资产交易合同》的;

(6)、竞得人放弃受让资格的。除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将重新公告挂牌竞价,重新公告挂牌竞价时,其成交价格如低于原成交价的损失,由原竞得人支付。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竞买人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申请并缴纳了保证金,视为对标的的现状及挂牌公告价格的认可和接受,竞买人拒绝出价导致流拍的(此款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已设置保留价的除外);

(8)、违反公告约定和其他租赁文件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

(9)、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上述条款已得到转让方授权,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风险提示(二)

1、竞买人登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报名,并必须在挂牌公告期内自由竞价出价后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自由竞价结束后如只有一家有效出价,系统将自动确认成交,不再进入限时竞价程序。

2、在挂牌公告期内的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未出价导致不能参与下一轮的限时竞价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3、本项目按标的进行报名,请竞买人选择愿意参与竞买的标的进行报名和支付交易保证金,不要选择按项目进行报名和支付交易保证金,如竞买人不按此约定操作导致不能参与竞价,相关责任也由竞买人自负。

转让须知:

一、竞买人办理数字证书或实名注册竞买账号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的必经程序。竞买人使用数字证书或使用实名注册竞买账号登录的具体要求为:

1、企业法人(或其他法人组织)参与竞买的,必须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

2、自然人参与标的额挂牌价在10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

3、自然人参与交易标的额挂牌价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也可以通过账号登录交易。

已在市中心办理了其他业务的数字证书的,该数字证书与产权交易业务通用,不再另行办理数字证书, 只需到市中心(三楼)办理激活产权交易权限即可。首次使用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必须点击交易系统端口下方的“驱动下载”,安装数字证书后才能进入竞价系统。未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买人请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深圳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肇庆办理点(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电话:0758-2109913)申请办理。异地竞买人可以通过直接或邮寄方式到上述单位和地点办理数字证书及激活手续。具体流程详见我中心网站公告。

机构办理数字证书:

1. 机构(机构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如还没三证合一的加带上组织机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法人证明书;6.法人授权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自然人办理数字证书:1、个人数字证书申请表格。2、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网上的《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CA证书办理说明》。

二、首次使用数字证书参加网上竞价的,申请人须自行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登记注册。

三、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申请人决定参加网上竞价的,应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按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并在公告截止前的有效时间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完成提交报名申请。

四、申请人通过缴纳竞买保证金是获得网上竞价活动的资格条件。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后,点击生成子账号按钮,再点击保证金银行,即可获得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随机子账号,子账号是作为识别竞买人身份的依据。申请人必须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将保证金汇入交易系统指定的账户,竞买保证金确认到账之后,网上交易系统赋予申请人对应标的的竞买资格。

五、保证金必须通过汇款、转账方式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足额转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电子竞价系统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缴纳保证金。违反该约定的竞买人,其本人的报名资格及其本人的竞得结果无效。

建议由竞买人本人缴纳保证金,如竞买人坚持通过非本人代缴纳保证金,一旦缴纳,即视为保证金的支付人自愿为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请代缴保证金者注意相关法律风险。

保证金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时间为准。因银行保证金到账与系统报名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提前缴纳竞买保证金。

六、竞价流程:

  


七、竞买人若违反相关法规政策及公告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价结束,竞买人向交易中心提交本公告约定的报名资料,由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竞买人未能成为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得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款原路返还。竞买人确定为最终竞得人,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竞买保证金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该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可在挂牌期内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查阅资产转让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八、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不符合公告约定的要求,竞价结束后,被交易中心审核认定为资格无效的。

2.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因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4.报价低于挂牌价的。

5.设有保留价的项目,最高报价未达到保留价的。

6.报价不符合网上竞价公告、须知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敬请竞买人高度关注。

九、本次项目的挂牌公告与竞价公告同步发布。竞价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最高出价的竞买人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提交资料(详见《资料清单》),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对最高出价的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最高出价的竞买人提供补充资料。资格审核后,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向最高出价的合格竞买人发出《受理及组织签约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按德庆县广瀚置业有限公司通知的时间、地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注:《资产交易合同》范本详见本网站公告左下角的“附件”,不得改动 )

十、关于收费:本项目延伸的服务机构合计收取的交易服务费比例为:按成交价的2%,向竞得人收取;交易服务费统一划至广东益诚拍卖行有限公司的收费账户;竞价结束后,竞得人必须向拍卖机构付清佣金。

户名:广东益诚拍卖行有限公司

账号:3602 0110 1920 0059 440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广州建六支行)

十一、交易价款:竞得人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该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交易价款在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竞得人必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否则视为违约。交易价款通过竞买人在生成缴交保证金的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银行账户缴交,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标的号+交易价款”。有关交易价款不得由买受人以外的第三人代付,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十二、竞价结束后,最高出价的竞买人必须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提供以下《资料清单》供资格审核。

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委托)。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竞租单位,可以提供“一照一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代替)。

4.保证金缴纳凭证。

5.公告、《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验原件)

自然人:

1.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保证金缴纳凭证。

3.公告、《资产交易合同》(土地产权)约定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签名、盖章(指模)(验原件)

十三、本公告所称竞买人是指有竞价意向并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提交竞价申请并缴纳了竞买保证金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本公告所称合格竞买人是指经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要求的竞买人。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竞买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庆分中心

联系人

冯先生、李小姐

联系电话(传真)

0758-7788639

地址

德庆县财政局二楼西边

广东益诚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人

苏小姐

联系电话

18620120099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新天地中心10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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