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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来源:悦城镇政府   发布时间:2020-12-01 15:34   点击数:-


                    (二十)德庆县悦城镇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法律法规


与救灾有关的法律、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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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部门和

地方规章


与救灾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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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政策文件


其他政策文件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救灾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

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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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大决策草案

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

决策依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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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征集采纳社会公众意

见情况


重大决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采纳与否情况及理由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征求意见时对外公布的时限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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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悦城镇人民政府审批



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悦城镇人民政府


公示栏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7









灾后救助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受灾群众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金额、监督  举   报   电   话   )  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受灾群众姓名、受灾情况、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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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栏


























8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因灾倒房、损房恢复重建具体救助标准)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公开受灾群众姓名、受灾情况、

拟救助标准、监督举报电话)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




悦城镇人民政府



公示栏
















9




款物管理


捐赠款物信息


年度捐赠款物信息以及款物使用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悦城镇人民政府


公示栏









10

年度款物使用情况


年度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等使用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悦城镇人民政府



公示栏












11


工作动态


工作信息


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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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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