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地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交通运输行业政策和管理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调控、维护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和造价管理。
(三)负责组织公路及其设施建设和维护;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建设;负责组织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负责公路路政管理,维护公路建设与养护的正常运营秩序。
(四)组织实施对交通运输市场的监督和管理;综合平衡全县交通运力的投放,维护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健康发展。
(五)负责道路运输的行业管理;负责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运输从业人员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行业管理;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业、客渡船、港口码头以及港口装卸业、港航设施建设、港口码头使用布局的行业管理。
(六)负责全县公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港口行政、航道行政等方面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七)协调或参与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的筹集;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工作,以及开展交通运输行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八)负责组织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监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督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体制改革;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九)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人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十)负责公路、水路有关交通战备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十一)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局机关重大工作事项,负责文电、重要材料、重要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政务信息、保密、来访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后勤保障、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指导下属单位资产管理。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组织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指导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牵头办理信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指导本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提出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律建议;监督、检查、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工作。
(三)安全监督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督促指导道路运输、港口经营、水路运输、建设工程、公路运行等领域安全监督管理;统筹应急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教育培训工作;按规定参与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财务审计股:组织编制部门预算、决算;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运输专项资金;负责管理交通资金的拨付及使用监督;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五)综合规划股: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及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发展规划;协调综合交通发展重大事项;协调铁路项目规划前期工作;负责公路、港口项目前期工作、后期评价;负责公路、港口建设年度计划及岸线布局行业管理;统筹交通运输行业的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和交通运输统计年鉴编制;承担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及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六)基建管理股:指导县管公路、港口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建设市场平等竞争秩序;负责县管公路、港口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负责县管公路、港口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及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监督养护管理、施工许可审批、竣工验收,招投标监管;负责县管公路养护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基础设施项目进度统计、重点建设项目月报、月度统计简报;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安全、造价管理。
(七)路政管理股:负责县管公路路政管理;实施路产路权管理及后续检查,指导路政许可有关工作;协助做好收费公路管理相关工作。
(八)综合运输管理股:负责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客运站(场)、货运站场(货运物流)行业管理工作;实施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工作,指导、管理出租车;负责港澳客运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道路、水路、铁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工作;负责客运、货运等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协调承办紧急旅客运输任务;组织实施春节等重点节假日重要物资、抢险教灾及其他指令性道路客货物运输任务;承担道路客货运市场统计分析等工作。
(九)港航管理股:负责水路运政和港口行政管理(水运和港口执法除外);负责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及船舶代理等辅助性业务的行业管理;负责港口、外轮理货、引航及港口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协助管理水路运输有关经费的统筹使用;负责组织实施水路重点物资、军事、防洪抢险等紧急客货运输。
(十)行政审批股:承担依法由本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工作,统筹行政审批职权的承接、下放和管理工作。负责许可牌证办理发放及许可事项的政策咨询等工作。
(十一)执法股:贯彻综合执法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综合执法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日常执法工作和专项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执法力量的统筹调度和执法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执法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组织执法业务培训,负责投诉举报案件线索管理及组织开展调查处理,负责执法文书、执法装备,执法服装等的统筹管理、分析汇总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执法案件的审核、处理,负责受理执法案件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等工作;负责执法案件档案卷宗建立和保管,负责执法案件强制执行跟踪办理,负责执法案件的统计、汇总和分析。
(十二)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等工作;按权限管理下属单位领导干部;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才管理及引进;办理出国、出境人员报批;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工种技能鉴定、等次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十三)交通战备办:指导国防交通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交通战备保障机制,负责交通运输保障涉及军地事务的协调管理。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交通战备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德庆县交通运输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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