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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肇庆德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226MB2D2645X7/2020-00077 分类:
发布机构: 肇庆德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0-12-31
名称: 2020年德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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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德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设置

发布日期:2020-12-31  浏览次数:-

  2020年德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二)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工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配合相关部门组织拟订相关产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实施。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牵头负责企业情况综合工作。

  (四)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五)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计划,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市和县审批、核准、备案的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促进工业投资。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归口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和经费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六)执行有关园区政策,组织全县工业园区纳入省、市的园区发展规划。拟订产业转移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指导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研究协调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七)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经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协助推进国家及省、市、县重点信息化工程建设。承担县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九)协调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建设项目、科技项目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管,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

  (十一)承担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工作。拟订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和开发应用的标准规范。推进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

  (十二)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配合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

  (十四)拟订全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创新建设的规划,以及促进科技发展、引进国(境)外智力等方面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五)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十六)牵头建立统一的县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负责科技归口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和经费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十七)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编制县重大科技计划(专项)、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主动对接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拟订县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八)牵头全县科技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统筹推进全县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承担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相关工作。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建设工作。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动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创业。

  (十九)牵头组织实验室与基地平台建设。推动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在我县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二十)负责全县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二十一)组织开展创新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牵头组织开展本县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组织参与国际科技合作。

  (二十二)负责引进国(境)外智力和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县重点引进外国和港澳台专家工作计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和港澳台优秀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以及重点外国和港澳台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外国人才管理服务相关工作。

  (二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

  (二十四)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政府友谊奖、省科学技术奖等的推荐提名工作。推动社会力量设立地方性科学技术奖。

  (二十五)负责县地震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二十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商务管理及口岸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我县对外开放、商务和口岸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研究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十七)拟订我县商务和口岸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市场体系建设、内外贸易发展、投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加快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商贸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优化商贸流通产业布局和结构。

  (二十八)牵头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流通标准化。

  (二十九)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商务运行态势、商品供求,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

  (三十)拟订并组织实施会展、电子商务、商务服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商品贸易结构调整;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

  (三十一)制定并组织流通业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工作;依法对拍卖、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

  (三十二)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计划,负责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三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优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和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国际品牌建设;负责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

  (三十四)负责国内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本县承担的对外援助相关工作。

  (三十五)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报送有关动态;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加工贸易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我县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 指导商务、贸易行业有关商会、协会的工作。

  (三十六)拟订县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性商务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动;指导本系统外事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对港、澳、台经贸工作;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 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综合协调本县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具体工作;依法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调查。

  (三十七)拟订口岸建设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子口岸建设及口岸信息发布;参与协调口岸安全管理。

  (三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九)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逐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工业、信息化领域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强化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

  2、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拟订支持工业、信息化领域重大项目及相关领域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逐步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4、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政府部门主要负责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的宏观管理,不再直接具体管理项目,交由专业管理机构承接。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统筹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四十)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盐业工作的职责分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全县盐业工作,负责落实上级相关盐业产业政策和加强行业管理等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和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县食盐行政执法工作。

  2、关于信息化工作的职责分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互联网信息内容安全监管工作。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政务服务信息化相关工作。县公安局负责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工作,依法查科互联网违法信息和违法行为,打击涉网违法犯罪。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协调归口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和经费的总体计划、实施管理、绩效评价、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行政审批股(法规股)。承担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和商务有关行政审批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本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承担经核准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综合指导工业、信息化、科技和商务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运行分析与装备工业股。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编制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工业、信息化领域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承担工业企业数据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综合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建议。起草重要文稿。组织拟订通用机械、汽车、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装备工业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监测高端装备及其他装备制造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及应用。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承担推进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相关工作。

  (四)工业发展与军民融合股。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制造强县建设的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组织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落实粤港澳大湾区现代体系专项规划相关任务。承担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牵头负责培育大型骨干企业工作。组织拟订原材料工业、新材料工业和消费品工业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监测原材料工业、新材料工业和消费品工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稀土管理的统筹协调工作。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承担相关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工业、信息化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推动有关生产服务业模式创新。促进工业设计发展。推动工业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县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五)技术进步与工业园区股。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计划,跟踪服务相关重大工业项目,促进工业投资。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市审批、核准、备案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相关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政策措施。指导相关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设备招标工作。参与工业、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指导推动制造业及相关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拟订战略性新兴产业中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新材料等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相关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承担企业技术创新相关工作。推动产学研用联合和创新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指导开展品牌培育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工业园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产业转移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指导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指导推进工业园区合理布局、工业进园和产业集聚发展。研究协调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指导工业园区申报认定和调整工作。

  (六)电子信息与工业节能股。组织拟订电子信息工业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监测电子信息工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电子信息有关装备、芯片、元器件、仪器等的研发制造及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的产业化及推广应用。承担相关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信息化与无线电管理股(县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研究拟订信息化应用促进政策。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促进信息消费发展。承担信息网络设施建设的规划、管理有关协调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推进国家及省、市重点信息化工程。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动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协调落实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政策,监测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推广等工作。组织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工业互联网发展试点示范,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拟订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标准规范。指导推进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推动数字经济创业创新,引导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负责无线电管理综合协调和规划编制工作。承担无线电频率的指配工作。负责无线电台(站)的设置使用以及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进口、销售管理。开展军地、县际、跨区域无线电业务协调。依法配合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组织无线电管理的监督检查及相关行政处罚工作。组织开展无线电信号监测、设备检测以及相关数据分析应用。组织开展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规划编制。组织开展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

  (八)社农科技与对外服务股。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拟订全县科技年度计划并协调实施,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承担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提出激励科技创新的政策建议,承担创新调查、科技统计和科技形势分析相关工作。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科技进步、专业镇技术创新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承担科技扶贫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计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组织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县地震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九)高新技术与创新发展股。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的计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进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的组织申报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负责德庆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与认定工作。牵头拟订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创新平台建设。承担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协调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作。承担科学技术奖励、创新创业大赛等工作。

  (十)商务服务与市场流通股。深化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监督国内商贸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承担县内商贸服务业的管理、统计工作;承担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业、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提升;拟订国内市场布局、开拓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商品市场体系的政策;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等重要商品流通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进流通标准化;依法对拍卖、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态势、商品供求情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相关工作;指导和组织开展国内经贸合作;负责电子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电子商务推广与应用;促进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业态发展。

  (十一)对外贸易与外资管理股。负责商贸服务、服务贸易发展和服务外包工作;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贸易进出口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管理、统计工作;负责对外贸易促进、外贸进出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做好进出口企业备案管理工作;承担外贸进出口管理、统计工作;承担企业申请限制类商品进出口经营资质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协调供应港澳的配额商品工作;指导和监督各类国际交易会、展览会以及赴外举行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综合协调有关世界贸易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外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根据授权办理有关进出口许可事项以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措施;拟订年度外商投资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对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备案管理工作;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负责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审核确认;指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我县加工贸易进出口和统计工作;协调联系和管理驻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商务局窗口工作;承担口岸开放有关规划、计划、协调服务和启用验收工作;负责口岸查验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和通关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口岸运行数据综合统计分析;组织推进口岸查验方法、监管模式改革创新,负责我县港澳出入境车辆进出口岸有关协调管理工作;参与我县与其他区域口岸合作事宜;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和口岸信息化工作;负责协调联系贸促会和国际商会工作。

  (十二)人事股。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及授权管理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信访维稳、离退休人员日常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协助党总支开展相关工作;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县中小企业局。负责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并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有关中小企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机制。协调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县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民营经济、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推广、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推动中小企业对外交流合作,组织中小企业参加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指导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服务。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融资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规模。推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各类融资服务机构和平台服务中小企业。推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梯度培育。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

  德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方式:

  地址:德庆县康城大道18号

  邮政编码:526600

  联系电话:0758-776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