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群服务中心
1.整合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统计站)、组织工作办公室、武装部、文化体育中心、共青团官圩镇委员会、妇女联合会、镇委党校、镇总工会、侨联工作站。
2.设置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人民武装部、总工会、团镇委、妇女联合会。
3.工作职责
(1)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检查督办上级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和党政领导班子作出的决议、决定等执行情况;
(2)负责文书档案、保密、信息和综合统计、接待、行政管理、考评考核、值班安排、后勤保障、财务等工作;
(3)负责纪检监察、执纪问责等工作;
(4)负责党建、人事、老干、关心下一代等组织工作;
(5)负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建、文化艺术体育等宣传工作;
(6)负责人民武装、统一战线、政协、侨联工作;
(7)负责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
二、建设发展中心
1.整合机构
经济发展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牌子)、农林水办公室(与扶贫工作办公室合署办公)、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办公室、城建规划办公室、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林业工作站、水利服务所、防汛防旱防风办公室、河长办公室、县畜牧兽医总站官圩分站、官圩财政所、官圩自然资源所、官圩市场监督管理所、科学技术协会、气象服务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县直部门“精准扶贫”驻村工作组办公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等。
2.设置机构
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3.工作职责
(1)负责发展计划、工业统计、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联系税务、金融、邮政、电信、交通、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
(2)负责招商引资、科技、环保、旅游、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
(3)负责镇村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农业生产、林业资源开发利用、农业水利基本建设、农村经营管理、引导扶持农村股份合作制组织完善发展等工作;
(5)负责动植物防疫、牲畜屠宰管理等工作;
(6)负责规划、气象、三防、河长、应急等工作;
(7)负责扶贫及贫困户管理工作。
三、社会事务中心
1.整合机构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大代表联络中心、服务中心大厅。
2.设置机构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
3.工作职责
(1)负责人大日常工作及联络人大代表依法参与各项活动等工作;
(2)负责民政、残联等社会事务工作;
(3)负责卫生健康、劳动保障服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业务等工作;
(4)负责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社会工作服务、服务中心窗口业务工作。
四、依法治理中心
1.整合机构
综治信访维稳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官圩镇诉讼服务站、综治中心。
2.设置机构
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
3.工作职责
(1)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禁毒工程、辖区内特种行业、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联系公安工作和协助开展打击取缔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2)负责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工作;
(3)负责城镇管理监察、综合执法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