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德庆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德府规[2023]9号)文件有关规定,我局对德庆县城区租住在公共租赁住房且合同期限届满的家庭情况(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住房、收入、资产)进行了审核,现将通过审核的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书面向我局提出异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单位印章。公示时间为20天,从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4月2日止。
德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德庆康城大道建设大楼
联系电话:7788360
附件:2024年德庆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符合续租条件家庭名单.xlsx
德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