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修订《关于德庆县城区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通告》?
答:为了更好地规范德庆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我局于2022年5月30日印发了《关于德庆县城区2022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通告》规范性文件,明确和规范了德庆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申请条件、轮候补贴方式和保障范围,解决了德庆县城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但由于文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遇到新问题,部分规定已不适用于现阶段德庆县城区住房保障工作,必须对现有政策作出调整修订。
二、根据什么法律法规修订《关于德庆县城区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通告》?
答: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81号令)、《德庆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德府规〔2018〕2号)和《印发肇庆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府办〔2012〕34号)等有关规定。
三、《关于德庆县城区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通告》的使用对象?
答:县城区非农户籍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县城区户籍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县城区稳定就业环卫工人、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县城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家庭、县城区家政从业人员、县城区公交车司机困难家庭、县城区在职乡村教师、五星级志愿者、各乡镇辖内属本镇户籍城市低保、城市特困人员。
四、本次修订主要是哪些内容?
答:收入标准的调整:根据德庆县统计局提供的2022年德庆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分别对各类保障对象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作出了调整。
五、《关于德庆县城区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通告》什么时候实施?
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德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31日
相关文件:关于德庆县城区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通告 (德建保〔2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