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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财政局关于宣布失效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市级相关制度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4-08    点击: -

摘要:

  肇财农〔202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关于宣传失效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相关制度文件的通知》(粤财农〔2025〕8号)等文件精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市级一系列改革文件由市财政局按程序办理废止、失效。经研究,现将宣布失效的制度文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失效的文件目录详见附件。

  二、失效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作为财政管理的依据,各地、各有关单位应对依据本通知失效文件制定的有关政策进行清理,及时废止、宣布失效或予以修改。

  附件:失效文件目录

  肇庆市财政局

  2025年3月4日

  附件

  失效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机关

文件出台年份

1

肇庆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省级涉农资金项目遴选上报控制额度分配评价激励办法》的通知

肇涉农办〔2022〕3号

肇庆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

2

肇庆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优先支持涉农领域大事要事的意见

肇涉农办〔2022〕4号

肇庆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