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德庆县2025年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方案》已经第十七届10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工作股反映。
德庆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0日
德庆县2025年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公益性
岗位开发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为持续做好脱贫人口的跟踪帮扶,确保有劳力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以稳定就业实现稳定增收,特别是对因客观因素难以外出就业,且家庭收入不高的对象户开发公益性岗位,帮助其解决就近就地就业难题,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安置对象及条件
所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是吸纳我县家庭收入不高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含已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下同)户就业困难劳动力就业,优先解决已纳入了防返贫监测对象的劳动力就业。岗位就业人员必须在法定劳动年龄期内。已安排有其他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不再纳入本次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岗位设置
(一)设置原则
1.坚持按需设置原则。岗位开发设置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人、因岗定责、总量控制的原则,做到科学安排、合理设置。
2.坚持精准落地原则。备选对象为我县建档立卡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家庭成员,1个对象户最多安排1人到公益性岗位。
3.坚持自愿公开原则。尊重备选对象意愿,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选拔聘用。
4.坚持统一管理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由各镇(街道)统一管理,原则上不跨村聘用。
(二)岗位类别
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如各镇、社区(行政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乡村振兴、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残疾人服务、乡村道路维护、乡村美化绿化、乡村公共设施管理、乡村公共安全管理等基层岗位。
(三)岗位数量
全县按实际需求量设置岗位,根据各镇摸查核实汇总,全县公益性岗位需求量为305个,主要分布在德城街道以外的12个镇(详见附件1)。
(四)补助标准
岗位补助按1850元/月的标准执行,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同时为每位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购买1份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选拔聘用的原则,县农业农村局将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岗位招聘信息,符合条件的对象自愿申报,坚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公益性岗位聘用流程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审批。符合条件的对象,由其个人提出申请,行政村初步审核推荐,指导填写《德庆县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附件2),各镇政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审核、审批。对拟聘用人员审核,要按照《广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严格执行。
(二)上岗备案。审批通过后,各镇政府、村(社区)两级要对拟录用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应尽快与申请人员签订书面劳务协议(附件3)。各镇政府要及时收集好申请表、劳务协议、镇政府、村(社区)公示资料等材料,并整理形成工作台账。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汇总各镇公益性岗位录用名单后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岗前培训及安排上岗。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各镇政府按照岗位类别组织培训,使其熟悉岗位工作标准,掌握基本技能,及时安排上岗开展工作。
四、资金安排和发放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补助及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资金,在各级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中统筹解决。各镇政府应在本方案印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岗位就业人员签订岗位劳务协议,并按实际岗位数量向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申请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将各镇资金申请收集完毕后统一向县财政申请资金。依程序报批后,将所需资金分期划拨到各镇三方共管账户。各镇政府每月要对岗位人员进行核实,按照三方共管账户的管理规定报县财政局审定后,按时按量将补助发放到就业人员指定账户。各镇政府应制订补助签领表,实行每月签领。
五、退出机制
安置对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出公益性岗位:
(一)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的;
(二)担任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含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经营者、负责人,或董事、监事、经理、理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
(三)担任社区(行政村)“两委”成员的;
(四)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违规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的;
(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七)其他应当退出公益性岗位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岗位设置年限为1年,岗位人员若在工作期间受伤,按意外伤害办理相关赔偿。
(二)各镇、村要建立公益性岗位资料台账。台账资料包括上岗备案的相关资料、发放补助明细账(单)、考勤表等相关资料。
(三)岗位就业人员的人身意外险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多方竞价方式确定,待选定后各镇自行与相应公司衔接购买岗位就业人员的人身意外险。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镇是项目组织实施的主体,负责任务的具体落实,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切实做好监测帮扶对象就业帮扶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二)规范岗位管理。公益性岗位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管理,制定管理办法。明确上岗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工作标准和工作纪律等内容。做好出勤及工作记录,以确保上岗人员完成工作。各镇按照招聘及上岗流程规范人员上岗程序,对公益性岗位进行合规管理,按规定及时拨付岗位补助。各镇要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及时纠正查处安置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发放补助等行为。
(三)加强监督考核。各镇要对安置人员在岗情况和补贴申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虚报冒领、骗取相关补贴的个人和单位,除收回岗位指标、追回补贴资金外,还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所在单位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将不定期随机开展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督查,检查政策落实情况。
附件:1.各镇2025年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公益性岗位就业需求表.docx
2.德庆县2025年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公益性岗位就业意向申请表.docx
3.德庆县2025年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docx
相关文件:德农农〔2025〕23 号-关于印发《德庆县2025年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