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德城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县委有关部委,县直有关单位:
《德庆县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委农办反映。
中共德庆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领导小组(代章)
2023年9月8日
德庆县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重大部署安排和《广东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肇庆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县乡村建设水平,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肇庆市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部署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把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坚持为民而建,强化规划引领,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保护、体现特色,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努力让农村具备更好生产生活条件,让广大农民过上现代文明生活,力争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德庆样板”,为肇庆市建设珠三角西部增长极和湾区现代新都市、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德庆担当和贡献。
到2023年,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实施一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建设项目,确保乡村建设开好局、起好步。
到2025年,全县乡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显著改善,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建成一批助推高质量发展的示范项目,行政村100%达到美丽宜居标准,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强化规划引导
(一)推进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根据实际需要,指导地方镇政府按照重新编制、规划调整、通则管理、详规覆盖四种方法分步分类推进村庄规划优化提升,提升村庄规划的实用性。到2023年,基本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全面优化提升工作台账任务。[县资源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镇(街道)落实。以下各项工作均需辖区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二)合理优化乡村用地布局。在县、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推进底线管控及村庄布局优化。指导地方镇政府在村庄规划优化提升成果中落实“八统筹一明确”,因地制宜优化调整用地布局,划定村庄建设边界,探索建立“留白”机制,引导建设用地集约、有序、复合利用建立村庄近期建设需求台账,统筹安排村民住宅、乡村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合理用地。[县资源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村庄规划有效实施。逐步推进村庄规划数据上图入库,把村庄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鼓励各地结合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工作,将规划成果形成行政管理版和村民使用版两种版本,将村庄管制规则纳入村规民约。健全村庄规划动态维护和实施监督评估机制。[县资源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乡村建设六项行动
(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通过村庄规划优化提升工作保障村庄卫生设施的建设需求。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提升村容村貌,以美学思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现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到2025年,全县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基本普及,标准化公厕按需建设,厕所粪污得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稳定运行,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基本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0%以上,乱倒乱排得到有效管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全县行政村全部达到美丽宜居标准。[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资源局、县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卫健局、县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行动。做好乡村地区合理农房建设需求的用地保障工作。结合当地文化和本土传统民居类型,印发农房设计图集,加强设计理念、建筑形式、细部构造、室内外装饰等方面的传承与创新,塑造特色乡村风貌。做好乡村地区合理农房建设需求的用地保障工作。加强农村建房全程监管,规范村民住房建设,依法有序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坚决遏制增量,分类处置存量。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健全完善农村宅基地“一门式”联审联办制度,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农村宅基地建房申请做到“应审尽审、应批尽批”。落实《肇庆市市域社会治理“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方案》,推进“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落实门楼牌编制及安装。持续推进存量农房微改造,到2025年年底,每年分别连线成片完成存量农房微改造不少于3000户,60%以上存量农房完成微改造,广府、客家等各具风格的岭南特色乡村风貌和新时代肇庆乡村风貌充分呈现,打造一批特色镇、特色村。[县公安局、县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广旅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县域内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行动
1.实施农村道路提档升级工程。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快推进“美丽农村路”建设,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向进村入户倾斜,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道路连接,将符合要求的村内道路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继续优化路网结构,实施通建制村公路单改双工程,逐步推进路网联结工程升级改造。巩固提升乡镇和行政村通客车工作成果,加强乡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建设,优化农村交通运输网络。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建设,开展农村公路危旧桥梁改造、安全隐患整治等工作,逐步消除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安全隐患。到2025年,完成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升级,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实现通双车道公路。[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应急局、县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工程。强化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推进“村村有自动气象站”的乡村综合气象观测网建设,在全县的乡村自然灾害重点防治区、易发区、隐患点、河流沿岸、水库等区域,补充加密建设自动气象站。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快农村集中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2023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9%以上,农村供水规模化人口覆盖比例稳定在85%以上;2025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9.5%以上,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县水利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力争满足大规模分布式清洁能源接入和农村生产生活电气化需求。积极开发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分布式户用光伏、农光互补等项目。落实《肇庆市城镇天然气管网规划(2021-2035年)》,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微管网供气系统。到2025年,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99.9%。[县发改局、县城管局、德庆供电局牵头,县财政局、县资源局、县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建立健全三级寄递物流体系。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完善县域商业流通服务体系,健全县镇村三级快递物流网络配送。加快建设供销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和供销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布局建设供销农产品综合服务站。支持企业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到2025年,全县累计建成产地冷藏保鲜设施20个,形成一体化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持续推进我县数字乡村试点工作,开展数字乡村建设发展评估。统筹做好乡村信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改造整治、管理维护。优化粤居码等人员、地址登记便民小程序,引导乡村流动人员做好线上自助登记。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同步推进道路规划与命名。推进行政村5G网络建设和4G网络深度覆盖,到2025年全县所有行政村实现5G网络全覆盖。完善农村公路数据库,推进数字“四好农村路”管理系统建设。打造一体化水利智能业务平台,构建智能融合的全域感知网络体系,扩大江河湖库、水利工程、涉水管理活动等监测范围。开展农村水电站智能化建设试点,探索适合农村水电站的绿色安全发展模式。依托省供销社公共型智慧冷链物流系统,加快农产品收购加工、冷链运输、冷链仓储数字化,实现农产品冷链仓储运输全程温控管理,加快冷链物流向乡村延伸。持续推进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和智慧广电建设,提升农村地区广播电视通达率与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优化农村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农业农村、商务、民政、邮政、供销等部门农村信息服务站点的整合共享。依托市政务大数据中心支撑各镇各有关单位政务数据汇聚共享,根据市有关工作部署,推进县域范围内不少于30个“一件事”主题服务落地实施并实现全县无差别受理,切实提升乡村数字化服务能力。实现涉农“一件事”主题全程网上办,做好乡村服务“最后一百米”。积极推进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区域,建设现代农业气象观测站,实现对农作物的实景观测,为农户科学种植提供精细化气象服务保障。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种植业、渔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全面深度融合应用,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创建全国农村“土特产”示范村镇等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快打造一批智慧农(牧、渔)场,加速推动农业农村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力争到2025年建设不少于2家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建设模式。[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政数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气象局、县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中国电信德庆分公司、中国移动德庆分公司、中国联通德庆分公司协助配合]
6.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坚持以安全为基础、品质为保障、特色为引领,全面强化农房建设管控,整体提升乡村建筑风貌,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一是推进农房安全整治。加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农房安全隐患。坚决守好农村住房安全底线,完成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国家下达的2023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二是提升农房建设品质风貌。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的农房用地审批,乡镇政府要强化先报后建的建设管理制度。执行市级农房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推广使用具备本土特色的农房标准设计图集、绿色建材和屋顶光伏应用。完善农房建设管理体系,建立“一个窗口”受理、多部门联审联批制度、建立一支综合执法队伍巡查管控机制,强化村民申请建房要带图审批,设计图纸需符合农房风貌指引要求,严格落实按图施工、对图验收制度,确保建成一户、塑造一户。2023年,借助德庆开展现代宜居农房建设试点工作,示范带动农房逐步由安居向宜居转变。[县住建局牵头,县财政局、县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
1.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一体化发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扩容提质“两个工程”,到2025年,完成我县教育“十四五”新建改扩建公办中小学6所、新增学位4600个的目标任务;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稳妥推进农村教学点撤并,到2025年全县撤并农村小学教学点数量不少于58个;实施县中发展提升行动,力争到2025年初中毕业生升读普通高中升学率达到50%左右;深化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到2025年,全县组建不少于1个基础教育集团;加快推进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整体提升乡镇教育水平。(县教育局牵头)
2.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深入实施新一轮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提高基层防治慢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推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引导资源和患者向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下沉,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完善村级医疗疾控网底建设。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到2025年底,70%左右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县域内住院率达到85%,基层就诊率稳步提高。(县卫健局牵头)
3.加强民生兜底保障。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下沉,推进参保登记缴费、异地就医备案等服务事项进驻村级综合服务站点。推进“城乡居保镇村通”工程,到2024年底实现全县镇村城乡居保服务网点覆盖率80%,到2025年底城乡居保服务网点基本实现全覆盖。改造提升乡镇敬老院,完善敬老院养老服务设施,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网格。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加快形成“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推进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实施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确保社工站社工的年薪不低于5.25万最低年薪标准。[县民政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县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拓展“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事项覆盖范围,推动公安、人社、民政、卫健、医保等重点领域民生服务事项向农村基层延伸,累计入驻不少于250项服务事项。到2025年,村级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累计入驻民生服务事项不少于300项。加强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推进公共照明设施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一体规划建设。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向农村基层纵深发展。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党群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示范创建,增强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完善乡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应急体系,加快城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提升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通过多种方式续步推进村级寄递物流服务站建设,如企业直接设点、邮快合作设点、快快合作设点、快商合作设点等方式建设村级寄递物流服务站点。(县民政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应急局、县医保局、县政数局、县供销社、县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乡村建设示范创建行动
1.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按照《广东省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指引(试行)》要求,优先在城乡接合部、人口聚集度高、产业发展基础好的区域率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结合现代农业产业园、“四好农村路”提档升级、南粤古驿道、万里碧道等建设,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整治提升,连线成片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带,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产业发展有机融合,辐射带动区域内乡村全面振兴,推动乡村共同富裕。到2025年年底,县内建设2条以上乡村振兴示范带,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果。[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小城镇(圩镇)品质提升。增强民政领域公共服务能力。巩固美丽圩镇建设攻坚行动成效,接续开展圩镇人居环境品质提升行动,打造“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漂漂亮亮、长长久久”的美丽圩镇。持续推进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对路网边、水岸边、街巷边等区域进行“洁化、绿化、美化、文化”,提升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加强乡镇秩序管控,深化乱搭乱建乱涂问题治理,规范户外线缆架设。加强圩镇建筑风貌管控,深化沿街立面整治,改造提升旧民居、旧街巷,因地制宜建设美丽街区,提升乡镇整体风貌。建立圩镇环境风貌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机制。制定美丽圩镇建设指南和评价办法,开展美丽圩镇省级样板创建工作。2023年,重点建设1个美丽圩镇省级样板。加强“三线”整治,持续组织各单位以镇街供电所为单元,全面排查“三线”搭挂隐患,动态更新隐患台账,常态化督办治理。全面清点盘查并清理整治废旧电线杆,优先整治路边、河边及重点区域废旧杆,优先整治倾斜、断裂危险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数局、德庆供电局、县融媒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中国电信德庆分公司、中国移动德庆分公司、中国联通德庆分公司协助配合)
3.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接续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县、镇、村创建。到2025年,基本建成1个美丽乡村示范镇、12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资源局、县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党建引领乡村建设行动
1.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实施新一轮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深化实施“头雁”工程,“储选育管用”全链条加强村“两委”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党组织引领的乡村治理体系,常态化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做实做优镇村“邻里先锋”项目。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做到红色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推动各级党组织通过驻村工作培养锻炼干部。强化县级党委统筹和镇村党组织引领,抓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措施落实,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充实乡镇街道工作力量,持续优化村委会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坚持完善党建引领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加快推进全县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以加强基层党建引领为根本,以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和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为重点,以网格化管理、精准化服务、数据化赋能为手段,构建集社会风险排查防范、社会矛盾多元化解、综合网格服务管理、风险研判和指挥调度等功能为一体的乡镇(街道)综合治理实体工作平台。2023年实现全县13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覆盖。[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农办)、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乡风文明建设。持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同传承优秀农耕文化相结合,实施文明实践强镇兴村工程,组建一批文明实践点志愿队伍,积极举办“文明课堂”,组织农村家庭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健全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等机制,治理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弘扬敦亲睦邻、守望相助、诚信重礼的乡风民风,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中小学校常态化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县级以上文明村和文明镇占比分别达70%、85%以上。在省级以上文明镇、文明村建设乡史馆、村史馆或建立相关展陈,传承乡村文脉。开展“我们的节日”、民俗文化、农耕文化、乡村运动会等文体活动,举办“红色文艺轻骑兵”“优秀电影进乡村”“戏曲进乡村”等文化惠民活动累计超2100场次。组织开展“新时代乡村阅读季”等阅读活动,做好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等节庆活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农办、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教育局、县妇联、县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创新乡村建设推进机制
(十)健全项目库管理机制。建立常态化滚动管理项目库储备机制,加强项目前期谋划准备,及早做深做实项目储备,并结合工作需要动态调整优化项目,优化申报入库项目质量,按项目的成熟度和重要性做好优先排序,资金到位后按优先次序安排,不成熟、非重点的项目暂不安排,确保项目尽快执行、形成实物工作量。[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健全项目实施机制。指导推行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可依法不进行招标。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较小的农村零星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项目,可免于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农民投资投劳项目,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对重大乡村建设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规范招投标项目范围和实施程序。[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县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健全村民参与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健全完善村级组织动员体系,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等,发动村民共建美好家园。在项目谋划环节,组织村民参与多村建设项目研究决策。在项目建设环节,积极推广先建后补、以工代赈方式,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在项目管护环节,落实“门前三包”、受益农民认领、以奖代补等农民自管方式。支持创新方式依法引导农民参与乡村建设,鼓励村级组织和农民工匠带头人承接乡村建设小型工程项目。(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青年助力“百千万工程”行动,推动城市青年下乡、在外青年返乡、本土青年兴乡,实现青年参与“百千万工程”县县有载体、镇镇有队伍、村村有能手,形成一批体现德庆特点、具有青年特色的工作项目和服务品牌。积极引导广大企事业单位工会支持和参与乡村建设,充分发挥妇联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动员妇女参与乡村建设。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加强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合作,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扎实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推动县内主要重点企业普遍参与帮镇兴村,逐年增加帮镇兴村企业数,2023年较2022年增加20%以上,到2025年实现县属国有企业全覆盖。充分发挥县属国有企业资本、技术、人才、市场优势,不断深化镇企共建、村企共建。到2025年探索打造农贸批发、冷链配送、禽畜屠宰深加工、食品加工产业链,助力镇村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委统战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工商联、县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县制定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清单,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经费等,推动农村集中供水县域统管。强化运营企业管护责任,供水、供电、通信、环保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推行经营性、准经营性设施使用者付费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运维管理工作,确保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建立健全乡村电力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加强电力基础设施保护,降低因电力设施被盗、外力破坏等引起的停电事件,维护安全用电秩序。(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环境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德庆供电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健全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机制。将乡村建设行动纳入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内容,推动镇村同建同治同美。发挥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优势,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力量投入乡村建设。帮助镇村科学谋划乡村建设规划布局,扎实有序推动乡村建设项目落地实施。[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牵头,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组织保障
(十六)强化组织领导。深入落实县镇村党组织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列为全县“三农”工作调度重要内容,将建设任务实施情况纳入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落实落地。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具体负责协调推进重点任务,协调解决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年至少召开1次现场推进会。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专项任务牵头部门要各司其职,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各地组织实施。各镇(街道)要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制定任务清单,细化具体措施,集中资源要素,动员各方力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扎实成效。
(十七)强化投入保障。乡村建设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保持各级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加大政府债券支持农业农村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建设公益性项目。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可按规定统筹安排支持乡村建设。健全政府投资与金融和社会投入联动机制。在不增加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加强与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合作,支持乡村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推动金融机构强化支农优惠政策落实,增加乡村建设领域贷款投放。加强农业担保体系建设,引导融资担保机构稳步扩大支小支农融资担保规模。加强涉农金融创新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建立完善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加强资本下乡引入、使用、退出全过程监管。县级可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
(十八)完善用地政策。合理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筹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保障乡村建设行动重点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探索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组织开展农用地整理、宅基地整理、工矿废弃地、闲置宅基地复垦等,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主要用于支持乡村建设。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在符合经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前提下,可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探索建设农民公寓,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实施宅基地集中连片改造。
(十九)强化人才支撑。实施乡村建设人才培育工程,分类实施乡村人才培训计划,分级分类培养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完善落实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培训管理制度。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人才互通共享,完善城市专业技术人才入县下乡激励机制。支持各地建立驻村、驻镇规划师制度。引导熟悉乡村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村庄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以乡村本土人才为主体培育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人才,加强农村改厕、污水治理专业队伍建设。加快培育一批扎根农村的电商骨干队伍。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标准体系,完善建设、运维、监管、服务等技术标准。
(二十)加强宣传发动。发挥主流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总结各地各有关部门经验做法,宣传报道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提高干部群众知晓度、支持度和满意度。积极组织参加全省“乡村振兴大擂台”“广东十大美丽乡村”系列评选活动,打造一批以乡村建设为主题的文艺精品,多层次全方位展现德庆乡村建设成果,营造共同参与美丽家园建设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