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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德庆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申报

发布日期: 2025-06-11    点击: -

摘要:

  一、补贴对象

  全县首次获得各级示范单位称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

  二、补贴范围

  肇庆市实施现代农业发展“七大工程”工程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用于奖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项用于我县通过评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性农场进行奖补。

  三、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性农场,分别给予补助20万元、10万元、5万元。

  四、申请程序

  (一)核实上报补贴资金。

  县农业农村局联合镇(街道)对乡镇上报的补贴资金资料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核实无误后,汇总资料到县财政局。

  (二)拨付补贴资金。

  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转发市下达的补贴标准及资金文件到镇(街道)开展补贴资金分配。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全县补贴资金材料,提交到县财政局审批。最后将补贴资金通过银行账户拨付到农户或合作社。

  五、申请材料

  由农户或合作社提出申报,需准备以下材料:

  1.合作社社长或家庭农场场主身份证原件;

  2.德庆县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帐拨款申请表;

  3.合作社或农户银行账户复印件;

  4.德庆县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承诺书;

  5.德庆县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帐支出明细表;

  6.合作社或家庭农场营业执照;

  7.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性农场认定文件。

  六、咨询电话

  0758-7788195。

  七、受理单位

  德庆县农业农村局。

  八、办理时限

  每年10月前完成补贴申报和核定,12月底前完成当年度补贴资金拨付。

  九、联系方式

  0758-7788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