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场(户)。
二、补贴范围
补助畜禽种类:
口蹄疫:猪、牛、羊等。
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 流感:鸡、鸭、鹅、鸽子、鹌
等家禽。
小反刍兽疫:羊.
布病、结核病和包虫病:牛、羊等。马鼻疽、马传贫:马等。
三、补贴标准
扑杀补助平均测算标准为禽15元/羽、猪800元/头、奶牛6000 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
四、申请程序
养殖场符合动物强制扑杀补贴对象逐级申报。
五、申请材料
申请人(个人)需提供:
(一)强制扑杀补助书面申请(报告)、扑杀详情登记表;
(二)养殖场(户)生产、防疫记录;
(三)养殖场(户)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六、咨询电话
0758-7762524。
七、受理单位
德庆县农业农村局。
八、办理时限
统计以半年为一个时段,6月1日至11月15日为第一批,11月16日至次年5月31日为第二批。县农业农村局在每月2日前将辖区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场(户)将上月统计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报市农业农村局兽医屠宰科。
补助发放方式:
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场(户)补助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形式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场(户)。暂时不具备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的地方,采取直接向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场(户)发放现金的方式兑现补贴资金。
九、联系方式
0758-77625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