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肇庆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印发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省级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任务清单的通知》(肇农农函〔2022〕168号)、《肇庆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粮食生产)的通知》(肇财农〔2022〕78号)等文件精神,经商县财政局和各镇(街道),拟对我县2022年晚稻种植规模10亩(含)以上的粮食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发放省级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
截至11月25日,经粮食生产经营主体自行据实申报,村级、镇级登记核实并公示汇总后,全县共259户(家)符合补贴条件。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30日 - 12月5日
公示期内如有疑问或异议可电话咨询:0758-7213936
投诉监督电话:0758-7786800
德庆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