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德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收回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

来源:德庆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12-13 11:28   点击数:-

各镇人民政府,德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要求,经梳理、审核,确认涉及我县乡镇(街道)取消、收回行政服务事项共5项。为做好取消、收回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共3项,具体为行政许可事项“木材运输证核发”,行政检查事项“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监督管理”和“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二、收回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共2项,具体为行政检查事项“对卫星地面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管理”,公共服务事项“企业职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三、各镇(街道)要认真做好相关服务事项调整的后续工作,确保服务事项衔接顺畅、落实到位。对取消的事项,要狠抓落实,一律不得再行实施,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收回的事项,要切实做好衔接,厘清实施层级界定,做好事项业务办理转移和档案移交手续。县林业局、县文广旅体局、县社保局要落实部门内设机构及职责,明确事项责任部门,并同步加强与市级对口单位沟通,推动相关事项顺畅调整、无缝衔接。

  附件:取消、收回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德庆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

  取消、收回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责任单位

事项状态

取消或收回原因

依据文件名称

备注

1

木材运输证核发

行政许可

德庆县林业局

已取消

政策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广东省林业局2020年第3号公告》。


2

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监督管理

行政检查

德庆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已取消

政策变化

根据《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9号)第三条设定。

由《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8号)第三十三条废止设定依据而取消。


3

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行政检查

德庆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已取消

政策变化

根据《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9号)第三条设定。

由《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令第8号)第三十三条废止设定依据而取消。


4

对卫星地面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管理

行政检查

德庆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已收回

政策变化

根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3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管理工作。市已统筹收回实施权限。


5

企业职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公共服务

德庆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已收回

政策变化

“企业职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该政务事项已收回,不下放镇(街道)。因广东省集中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社保系统),镇(街道)只能在社保系统经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业务镇(街道)在社保系统上没有操作权限,无法经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业务。且“企业职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需要职保参保人填写《德庆县企业离退休人员xx年度生存验证登记表》后,由镇(街道)工作人员携带原件到县社保局,县社保局再办理待遇资格认证,该流程存在风险隐患,易导致骗取、冒领养老待遇现象发生,因此该事项已收回,不下放到镇(街道) 。



       


       文件链接:德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收回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docx

       政策解读:关于《德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收回一批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微信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