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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德庆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省级督导评估的公告

来源:德庆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30 09:21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精神,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0〕34号)要求,我县对本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过市级复核,已符合省级评估规定的资格审核要求,拟申请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省级督导评估。现将自评情况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0月15日前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反馈至德庆县教育局。

  联系人:刘颖辉

  电话:0758-7788519

  邮箱:dqdd519@163.com

  附件: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建设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自评报告.docx

  

  德庆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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