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庆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30 09:21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精神,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申请认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府教督函〔2020〕34号)要求,我县对本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过市级复核,已符合省级评估规定的资格审核要求,拟申请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省级督导评估。现将自评情况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10月15日前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反馈至德庆县教育局。
联系人:刘颖辉
电话:0758-7788519
邮箱:dqdd519@163.com
附件: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建设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自评报告.docx
德庆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