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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庆县教育局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德庆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6-09-29 15:28   点击数:-

  为做好我县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德庆县户籍人员;

  (二)持有德庆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县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德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德庆县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须有医院明确给出的合格结论)。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关系所在地、毕业学校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等考取的普通话证须在认定机构提供的承诺书上签字确认。凡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申请第二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需要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本条款2026年下半年为过渡期,2027年起不再执行。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三、受理范围

  德庆户籍或在德庆居住的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证关系所在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德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四、网报时间

  申请人在10月10日9:00至10月19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一)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为“肇庆市教育局”,现场确认机构为“德庆县教育局”。

  (二)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类申请人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均为“德庆县教育局”。

  五、材料审核

  申请人须在10月12日至10月23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德庆县行政服务中心(星期六、日早上9:00至12:00正常上班)进行现场审核。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审核地点均为德庆县行政服务中心。未按规定时间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责任由申请人个人承担。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明

  1.德庆县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持有德庆县居住证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的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4.驻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成绩材料

  由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的免试认定申请人提供。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表(成绩材料未显示上述学科成绩或无法辨析的须由考生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体格检查合格材料

  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德庆县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可在粤省事小程序申请下载无犯罪记录证明。

  2.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各现场确认点须交给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联系人,由我局统一将函件寄送到寄到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待函件办理完毕后,寄回给各认定机构,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

  (七)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信息系统、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

  (八)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九)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及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中的“常见问题”“1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10-56761296。

  六、领取教师资格证

  现场审核工作后,我局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领取时间,请及时关注德庆县行政服务中心发布的短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信息可在粤政易小程序查询。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的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五)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七)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咨询电话。

  咨询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758-7788501。

  附件:

附件1:德庆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清单.xls

附件2: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3: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附件4: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附件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承诺书.doc

附件6:德庆县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委托书.doc

  德庆县教育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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