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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庆县高良镇人民政府关于督促广东臻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加快德庆县高良镇集中供水项目评审定稿的公示

来源:德庆县高良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03 17:33   点击数:-

  德庆县高良镇集中供水项目(德庆县高良镇和平等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项目等3个子项目)由广东臻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实施。近期我镇开展项目验收结算专项排查,上述3个子项目工程结算评审意见已于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0月23日期间陆续送达贵司核对确认。我镇已发函告知贵司:收到评审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签字盖章报送我镇,并于5个工作日内就审核稿提交盖章版书面反馈意见,以便开展复核、核对磋商工作。

  经我镇多次电话沟通、书面函件催告,贵司至今未在规定时限内报送项目评审复核相关资料,已造成项目评审定稿、财政审计结算、国有资产移交等工作受阻。为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保障民生工程项目闭环落地,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限: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10月4日。

  二、请贵司于公示期限届满前,指派专人与我镇项目工作专班对接(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0758-7393133),一次性提交完整、规范、满足审计要求的评审复核资料,对各子项目评审稿成果文件及审定价予以确认。

  三、若贵司确存在客观困难,无法在公示期内完成全部资料报送工作,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我镇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延期申请。申请文件应当载明延误原因、资料完整报送时限,延期所产生全部责任由贵司承担。(申请可现场递交或通过EMS邮寄至高良镇人民政府)

  四、逾期后果告知:公示期满,若贵司既未主动对接报送相关资料,亦未提交正式书面延期申请,将造成项目资金无法拨付、工程审计验收无法办结,相关主管部门将按规定程序实施企业信用惩戒。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行政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贵司自行承担。

  特此公示。

  德庆县高良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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