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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德庆县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运营主体的公告

来源:德庆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09-01 17:02   点击数:-

  根据《关于统筹服务资源开展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运营主体遴选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6〕632号)工作精神,结合德庆县实际情况,我县拟建设德庆县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确保中心长效运行,按照“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在全县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运营主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个运营主体,负责德庆县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

  二、申报主体条件

  申报对象主要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强村公司等单个主体或联合体。中心运营主体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从事农业服务领域2年以上,具备较强经营管理和服务能力;

  (二)具备全程机械化作业能力(育秧、耕整地、播种、精准施肥、病虫害防治、收获、烘干、仓储等机械作业服务),年服务地块面积不少于5000亩;

  (三)拥有与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人员、场地、设备设施等,原则上配备(或聘用)服务人数10人以上(其中固定人数占比50%以上),农机具保有量不少于60台(套)或农机具(设施)资产原值不低于300万元,建设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面积(含有明确的手续的旧仓库、旧厂房、旧学校和闲置土地等面积)之和不少于2000平方米;

  (四)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整合产前、产中、产后等各类服务资源;

  (五)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口碑和社会信誉,能够自觉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督指导和应急救灾统一调度;

  (六)熟悉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相关法规政策与实操技能,能在德庆县农业农村局指导下配合开展中心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审核和监督。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由县农业农村局向社会发布德庆县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运营主体遴选通知。

  (二)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向德庆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材料。

  (三)资格审查。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入围现场评审名单。

  (四)现场评审。组织专家对入围主体进行评审,重点考察服务能力、运营方案、联农带农机制等。

  (五)结果公示。遴选结果将在德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

  (六)签约运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与运营主体签订运营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四、申请材料

  (一)德庆县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运营主体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服务场地、设施设备清单等证明材料;

  (五)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

  (六)其他能佐证竞争力的材料。

  相关纸质材料请于2026年9月7日前报送德庆县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和乡村产业发展股(205室),联系电话:7788195,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德庆县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运营主体申报表.docx

  德庆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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