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庆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6-03-18 16:13 点击数:-
自广东开展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发放工作以来,众多长者纷纷领券参与,但有部分老年人及家属存在疑问,补贴对象是谁、怎样判断“中度以上失能”等相关问题,现为大家详细解读养老服务消费券“哪里用”和“怎么用”的问题为大家答疑解惑。
1.问:消费券是现金吗?
答:该消费券是电子消费券,不是现金,不可以提现。只能在“民政通”上的服务机构消费时抵扣相关的费用。
2.问: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在哪里申领?
答: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通过“民政通”(含微信小程序、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每月1日至月底)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
老年人通过“民政通”线上注册个人账号,提交申请。具体可看“民政通”里面的操作视频。
3.问: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可以用在哪些地方?
答:养老服务消费券主要可用干以下4类养老服务项目
详见《广东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附件:广东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pdf
4.问:达到“中度以上失能”是申领“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条件,这个有具体标准吗?有没有简单判断方法?比如,我家老人走路得拄拐杖,吃饭需要帮忙盛,洗澡也得有人看着,算不算中度失能?
答:老人的身体状况是否属于失能,失能到了什么程度,需要由专门的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五个等级:“能力完好、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
如果老人没有接受过评估,建议老人通过“民政通”小程序自评,自评达到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的,再申请由专业评估机构评估。首次评估确认为中度及以上失能的老年人,其评估费用可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抵扣(消费券额度为100元),减轻了老年人进行能力评估的经济负担。
5.问:老年人不会操作怎么办?
答:通过“民政通”APP或小程序,线上提交申请。如果老人不会用手机,可以由亲属代办,或去找户籍地或常住地的村委会/居委会、附近的养老机构,或者当地民政部门,请工作人员帮忙办理。
6.问:老人已经领着“残疾人两项补贴”了,还能再申请这个养老消费券吗?
答:只要符合条件,可以叠加领取。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即五保户)、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即低保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则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7.问:我辞职在家照顾爸妈(或老伴照顾老伴),能申请这个补贴吗?
答:根据国家和省文件要求,老年人需接受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居家、社区、机构服务,才能享受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自己家人照顾,不在补贴范围内。
8.问:我自己从外面请了保姆/护工在家照顾老人,能用补贴吗?
答:补贴只能用于在“民政通”平台上注册入库的养老机构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派出的服务人员提供服务所产生的费用。
9.问:中度以上失能老人在医院住院或康复医院接受治疗期间,是否可以使用该养老服务补贴?在医院住院,购买护理机构护理服务,是否可以用该消费券?
答:只有当服务场景为经县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养老服务机构内部、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家中或助餐、助行、助医等服务途中,且享受的养老服务在《广东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范围内时,才可以使用该消费券。
10.问:消费券怎么用?
答:领取电子消费劵后,老年人或家属在“民政通”小程序或APP上选择签约服务,服务机构在接受服务后,机构上传服务及消费等凭证至“民政通”,进行消费券核销,抵扣部分费用。类似于“满减红包”,通过线上支付(微信、支付宝、云闪付三选一)方式直接抵扣实际费用的40%或50%(最高800元),剩下的费用由老年人或代办人用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线上方式或现金方式向服务机构支付。
例如:老人入住养老院每月需缴交3000元费用,家属在本月已领取了消费劵,在缴费时使用消费劵抵扣了800元,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码只需支付剩下的2200元即可。
11.问:消费券每月可以使用几次?
答:每位老年人在同一月内仅可领取一张消费券,但在领取当月可多次使用这张消费券,直至该张消费券额度全部用完。
例如,若领取的是800元居家上门服务消费券,首次服务消费200元,按50%比例可抵扣100元,剩余的700元可在当月继续使用,直至800元额度全部清零。如未在当月未使用完毕,剩余额度不累计到下一个月。
注意:
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申请、评估、发放等全流程,目前均统一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APP)进行。切勿轻信陌生电话、短信或非官方链接,保护好个人身份与账户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广东各县区民政部门在“民政通”均上线了专线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
这项政策是政府对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精准扶持,政策窗口期仅有12个月,建议子女及早帮助父母完成申请,早行动早受益!
各机构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