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庆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6-02-23 14:34 点击数:-
县城各企业、个体商户:
“爆竹攻狮子”闹元宵,是我县历史悠久的民间传统活动。为确保活动有序、文明进行,营造安全、祥和的节庆环境,现就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如需在3月3日(正月十五元宵节)举行“爆竹攻狮子”闹元宵活动的,请于2月26日(正月初十)前向我局递交书面申请备案(报备申请表格见附件)。
二、报备必须注明以下几方面重要内容:爆竹数量、狮子头数、具体燃放时间、地点,燃放爆竹人员安排等,同时要附上法人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材料直接递交到我局治安管理大队(德庆县公安局208室)。
三、我局自收到书面报备之日起,将会同消防、应急等部门实地进行安全评估,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安全评估报告告知申请人,申请人被告知符合规定后方可举行活动。
四、逾期报备的,我局一律不予受理。
五、未经报备,擅自举行活动造成事故、事件的,我局将对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六、爆竹临时储存点只限燃放当天储存,且临时储存点必须处于封闭空间,绝不允许有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交叉存放,且需有专人看管;爆竹必须从正规合法渠道购买,购买时由专业的危运车辆配送到燃放地的临时储存点,其数量要与燃放数量需一致;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人及电话:陈警官(18023608799)、黎警官(18128066305)。特此通告。
附件:1.德庆县元宵节“爆竹攻狮子”活动申请表2026.xls
2.德庆县元宵节爆竹攻狮子备案申请表(空白)2026.doc
德庆县公安局
202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