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德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政府决定成立德庆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推进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全链条管理,明确垃圾分类管理年度重点工作,研究制定促进垃圾分类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垃圾分类处理涉及的重大问题,指导并督促各镇(街道)、各部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伍剑伟(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梁文海(县委常委)
成 员:董盛宽(县府办主任)
莫文良(县府办副主任)
何 雷(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李国明(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李伟崇(县城管局局长)
徐石勇(县发改局局长)
郑石生(县教育局局长)
陈水中(县工信局局长)
陈雅达(县民政局局长)
谢树生(县财政局局长)
霍好学(县资源局局长)
莫永强(县住建局局长)
李永杰(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龙小霞(县文广旅体局局长)
董杰平(县卫健局局长)
陈鉴礼(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 强(县林业局局长)
龙 许(县环境局局长)
温伟玲(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冼业权(县供销联社党组书记)
董燕君(团县委书记)
黄庆英(县妇联主席)
陈铨莹(县总工会副主席)
各镇政府(街道办)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李伟崇同志兼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安排1名具体工作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做好人员补充和工作交接。该领导小组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三、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议题情况邀请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根据工作需要,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可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具体问题。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协调推动垃圾分类管理重点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沟通对接,密切支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落实,并及时反馈工作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德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
文件链接:德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德庆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