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庆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德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58项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粤府〔2016〕16号)的要求,县政府决定第一批清理规范17项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保留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共3项。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德庆县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