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9日在德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
德庆县审计局局长 谢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由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报告德庆县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作为,攻坚克难,狠抓落实,优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经济运行稳中提质。2024年,实现县级库税收收入3.44亿元,同比增长7.59%;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总额39.47亿元,发行专项债券13.7亿元,创历史新高,分别投入产业园区、农业农村、民生等领域,有力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坚持将“三保”支出放在首要地位,落实资金30.11亿元保障民生领域;统筹资金5.24亿元推动产业园区提质扩容;统筹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债券资金、花都帮扶资金等12.55亿元保障“百千万工程”落地见效;统筹资金1.74亿元支持典型镇村创建,助力典型镇村建设取得新成效。
——审计整改成效明显。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截至2025年6月底,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91个问题中,已整改到位73个(占比80.22%);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5项,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县审计局将进一步加强整改督促,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县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24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抽查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十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等。2024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89494万元,总支出375047万元,年终结转144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87858万元,总支出186835万元,年终结转102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203万元,总支出为5203万元,收支相抵后无结余。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德庆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财政收支基本平衡,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全面落实“三保”工作任务,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与此同时,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财政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
(1)未按规定使用预备费。2024年有337万元预备费未按规定用于当年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实际用于支付以前年度突发事件费用。
(2)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县财政局、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未及时将弃土拍卖款、物业出租租金等非税收入上缴国库,涉及金额12770.03万元。
(3)未及时清理统筹盘活存量资金。2019-2022年度上级专项资金有4836.05万元结存县财政局代管户时间超过2年,造成财政资金实质性闲置浪费。
(4)挤占上级专项资金。县财政局支付2024年10月、11月应由县财政承担的购房补贴共19万元,其中,挤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15.18万元、挤占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中3.82万元。
2.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超募投报告范围列支资金。2024年5月,县财政局用县教育扩容提质建设专项债券项目的资金向德城街道办事处直接支付15.88万元,用于西湾片区公共设施项目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个县一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预算单位基本能按照县财政批复的年度部门预算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不断提高,2024年预算执行收支情况总体良好,资金拨付手续较为规范,非税收入基本能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1.部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
(1)预算编制不规范,执行率偏低。1个单位预算项目资金执行率为零,涉及金额1万元。1个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未按实际需求拨付资金至下属单位,造成大额资金长期闲置,涉及金额100.69万元。1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合理,公务接待预算执行率连续三年低于50%、2022年工会预算执行率71.23%。
(2)财务支出不规范。2个单位无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培训费4.15万元。1个单位违规扩大开支范围,在“公用经费”预算科目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用0.1万元。1个单位未按预算支出用途使用财政资金,涉及金额0.4万元。1个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基本户划拨财政资金0.3万元,用于公车加油卡充值(转基本户代缴)方面支出。
2.非税收入管理方面。3个单位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3.94万元。
3.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实施方面
(1)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3个单位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涉及金额131.41万元。二是1个单位部分资产登记不及时,涉及金额89.03万元。三是3个单位未对固定资产及时盘点、进行卡片管理。四是1个单位大量新购置资产处于闲置状态,涉及资产原值10.38万元。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不严。一是14个单位共37项采购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涉及金额57.45万元。二是1个单位未按规定在中介超市选取工程设计、造价咨询的中介服务机构,涉及金额1.57万元。三是1个单位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未执行验收手续,涉及金额2.31万元。四是1个单位采购器材和设备验收不规范、管护不到位,存在闲置现象等。
4.政府过“紧日子”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方面
(1)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严格。1个单位年底突击花钱充值宽带话费,涉及金额2万元;1个单位购买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包含了不合规的商业保险,涉及金额0.15万元。
(2)“三公”经费及差旅费支出不规范。2个单位超标准发放误餐补助,涉及金额0.2万元。4个单位共15笔误餐费报销支出凭证附件不完善,涉及金额2.75万元。1个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不减反增,2021年支出1.05万元;2022年支出2.16万元,同比增长105%;2023年支出3.04万元,同比增长41%。4个单位共7笔公务用车维护运行费用支出未实行单车核算,涉及金额3.46万元;6个单位共21笔公务接待费支出不规范,涉及金额3.72万元。1个单位滥发奖品福利,涉及金额1.94万元;2个基层工会超标准发放节日慰问品、运动会纪念品,涉及金额2.27万元。
5.内部控制存在风险。4个单位未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未开展内部审计工作。2个单位存在印鉴、票据保管不规范等问题。
(三)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我县1个乡镇2023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该镇2023年财政财务收支运行状况良好;抽查的部分重大经济事项、重大经济支出基本能经过会议集体研究。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财经纪律方面。多发乡镇补贴1.05万元;未按规定退还县财政垫付的职工生育津贴,涉及金额3.13万元;部分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涉及金额6.59万元;违规列支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费用,涉及金额0.86万元;公务出行自行解决交通工具未采取定额包干,违规报销加油费0.13万元;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6.35万元。
2.财务收支管理方面。一是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长期闲置,涉及金额90万元;二是镇政府借出款项管理不善,向职工借出款项长期未追回或核销,涉及金额69.5万元。
3.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一是部分购置资产及修缮工程未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涉及金额2.94万元;二是资产管理不到位,账面底数不清,账实不符,存在资产流失风险。
(四)国有企业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组织对县信盛物资有限公司2022年至202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有:
1.财务管理不到位。一是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长期挂账。二是工会超标准发放节日慰问品,涉及金额1.87万元。三是下属企业财务管理存在漏洞,现金收支未按规定登记现金日记账,存在大量个人现金收支现象。
2.内控管理方面。一是议事规则不完善,未明确需要集体决策的大额资金的具体金额。二是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长期使用现金加油,日常出车未在出车记录本登记。三是未经批准自行制定薪酬分配制度,超标准为部分职工缴纳企业年金,涉及金额0.28万元;超标准为部分职工缴纳公积金,涉及金额7.59万元。
3.经营管理方面。未按规定上缴国有利润,涉及金额1052.02万元。
二、政府投资及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围绕县委县政府做好民生工作的决策部署,对县自来水安全饮水提升改造项目--取水设施和引水输水管道(悦城镇)项目、德庆县悦城镇农村集中供水主管(DN300)工程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对德庆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德庆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三期)——市政配套一期工程(科技大道)、德庆县教育扩容提质建设项目职业教育生活区①工程项目进行了抽审。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有: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到位
1.开工手续严重缺失:2个项目未办理关键手续即开工,包括用地审批、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等。
2.设计变更和签证管理失控:3个项目未及时办理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手续,变更施工后无书面记录,存在造价失控和质量风险。
(二)项目管理不到位
1.资金管理混乱:2个项目资金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2375.82万元,其中881.13万元未纳入账务管理,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2.招投标违规操作:1个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监理招标文件违规设置已取消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作为评审标准,且施工评标委员会未按文件否决超限价投标,破坏公平竞争。
3.质量保障机制失效:2个项目工程质量保修期短于规定(如管道工程保修期仅12个月,低于2年法定要求),且施工单位质量管控程序缺失,如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未履行材料检验程序。
(三)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
1.工程档案管理虚设:3个项目归档资料不全,施工图及竣工图要素缺失(如无变更图纸标高信息)。
2.现场管控缺位:施工单位未落实建筑材料和设备进场报审制度(如自来水取水项目6886米管道未报审),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管职责,且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长期缺位,例会缺席率达100%。
(四)工程结算管理薄弱
1.工程投资造价不真实:3个项目工程计量或计价依据不充分,多计结算报审价569.75万元。
2.现场未按图施工:4个项目未按图施工,现场与图纸不符(如管道未开挖铺设、混凝土后座缺失),综合多计结算报审价24万元。
三、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及其他重要问题线索
2024年,县审计局共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5份,涉及工程结算、违反财经纪律、虚大支出等方面,相关部门已受理并正在办理中。
在对县一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中,县审计局对某镇人民政府镇属企业县悦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有关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延伸调查。审计发现,县悦河公司存在违规购置、使用车辆以及对镇属国有企业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缺失等问题,需重点关注。
四、审计建议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严肃财经纪律。财政部门应督促预算部门切实提高年初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有效避免无预算、超预算现象的发生。各预算单位要增强财经法纪意识、加强财务、政府采购等方面管理,认真履职,落实好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二)提升财政资金整体效益。一是要完善非税收入管理,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二是要定期开展存量资金清理,建立统筹盘活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专项资金,强化审核把关,确保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挪用现象。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完善项目建设单位内控制度,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的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工程资料符合要求,工程量核定符合现场实际,工程价款结算真实、合法。
(四)加强对镇属企业规范管理。我县应尽快出台有关镇属国有企业财务收支管理办法,对镇属企业财务收支管理、人员与薪酬管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监督、大额资产交易和处置预审、企业经营合规性管理、利润上缴与分配等方面进行规范。
对本审计支出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已按规定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下一步,县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县人民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全力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敢担当善作为,推动财政提质增效,规范权力运行,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护航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