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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4-10-17    点击: -

摘要:

  ——2024年7月29日在德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德庆县审计局局长梁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由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报告德庆县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计划,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在合理区间,取得殊为不易的发展成绩。

  ——坚持积极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调节力度。加强税源征管,确保做到应收尽收,全年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6.2%。推动债券资金投入到产业园区提质扩容等成熟度高、前期准备充分的项目。围绕省“百千万工程”重点项目清单,统筹资金全力推进县域新型城镇化、现代农村产业体系建设。

  ——坚持财政管理改革,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统筹资金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和高新科技产业企业发展,加强与广州市花都区结对帮扶协作,统筹涉农资金和驻镇帮镇扶村资金27733万元,投入到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

  ——坚持兜牢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加大教育支持力度,德庆县教育扩容提升建设项目、义务教育经费等保障有力,重点困难群体生活补贴标准稳步提升。全面加强“绿美德庆”建设,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固体废物清理与整治、龙湖水生态治理与修复等项目。

  ——坚持问题导向,审计整改成效明显。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截至2024年6月底,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99个问题中,已整改到位93个;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5项,整改金额20216.9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县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查了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情况、“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等。2023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07711万元,总支出396231万元,年终结转114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62195万元,总支出161672万元,年终结转52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927万元,总支出为1927万元;机关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3574万元,养老待遇支出23821万元,当年结余-247万元,滚动结余2108万元。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德庆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财政收支基本平衡,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总体上较为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会计核算不规范。县财政局将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拍卖弃土、石、泥砂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错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科目收入核算。

  2.2023年新增无预算、超预算支出571项。

  3.通过“以拨代支”方式虚列支出。

  4.挤占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付县属国有企业及各镇政府往来款。

  5.专项债资金管理方面。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病站医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采购主体未能严格执行采购主体责任、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县新时代职业教育培训基地项目培训楼工程部分工程内容未按图施工,竣工图编制不规范、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运用大数据筛查对全县一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场重点审计了县司法局、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林业局4个县直单位。对县农业农村局、县政数局、县供销社3个单位开展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县一级预算单位基本能按照县财政批复的年度部门预算组织实施,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不断提高。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有:

  1.部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

  一是2个单位2个预算项目资金执行率为零。二是2个单位虚列支出。三是1个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执行不到位,未按规定压减。

  2.资金收支管理方面

  3个单位非税收入21.57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1个单位国有资产租金、合作投资收益未及时收缴。1个单位生育津贴未按规定退回财政。2个单位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下属单位基本账户或单位其他账户划拨资金。1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重复列支费用。4个项目未能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项目进度缓慢,资金拨付率较低。

  3.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

  7个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分别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不及时清理、财务报销依据不足、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未按规定规范登记及核算现金收入业务等问题。

  4.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实施方面

  3个单位5项国有资产管理存在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形成账外资产等问题;5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与登记不规范;1个单位业务车辆闲置;2个单位未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采购计划及合同备案和信息公开;2个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1个单位政府采购验收管理不规范。

  5.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方面

  4个单位共38台公务用车(艇)未落实单车(艇)核算;2个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加油卡未实行一卡一车(艇)专卡核算;部分单位年末突击为公务用车加油卡、etc账户大额充值;1个单位业务招待餐费和工作餐费核算不规范。

  6.政府过“紧日子”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方面

  1个单位违规为干部职工购买商业保险;1个单位违规加入行业协会并支付会员会费。

  (三)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我县1个乡镇2022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该镇财政财务收支状况总体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财经纪律方面

  一是违规发放奖金;二是未及时收缴出租资产收入;三是挪用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四是银行利息、租金等2.1万元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五是违规向私营企业出借财政资金;六是未按规定及时退还县财政垫付的职工生育津贴。

  2.内部控制管理方面

  一是单位会计与出纳混岗混用;二是部分空白支票已预盖公章,存在资金安全风险;三是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支出复核人等个人印章保管不规范。

  3.财务收支管理方面

  一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不实;二是部分往来款长期挂账未进行清理;三是接受捐赠款程序不规范,未按照规定对捐赠款的收支情况进行公示。

  4.单位资产日常管理不到位

  一是各项资产如办公设备、家具、电器等均未进行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均未粘贴资产卡片标识;二是未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清查盘点,实物资产底数不清;三是存在账外资产。两台公务用车未在固定资产账面反映。四是镇农办库存农药残留检测试剂近半数已过期,存在损失浪费。

  二、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围绕我县深入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区域协调发展、扩内需促消费、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组织开展德庆县2023年度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1.5项“百千万工程”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分解下达到位,最长历时337天。

  2.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023年“百千万工程”交通领域重点支持项目资金当年未完成支出。

  (二)落实政策任务目标方面

  2项工作进度滞后,未能按时完成下达目标任务。其中,2023年新增贡柑种植面积仅完成目标任务的3.29%。水产养殖池塘升级改造项目应于2023年完成,截至2023年末,仅支付了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

  (三)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1.2个项目超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1个政府采购项目违规预留质量保证金。

  2.违背公平竞争原则。2个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违规设置评审因素。

  三、政府投资及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围绕县委县政府做好民生工作的决策部署,对县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及民生工程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有: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到位

  2个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1个项目未报质监、1个项目未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已开工建设;1个项目未办理概算审批手续。4项修缮工程未履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1个项目桩基础补桩施工未履行图审及抽检程序;1个单位未严格落实工程验收责任。

  (二)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

  1个项目部分签证与现场实际不符。1个项目消防设计图审费与补充协议约定不符,涉及金额2.75万元。1个项目工程档案资料不完善。1个项目存在消防安全隐患。3个项目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三)参建单位履职履约不到位

  2个项目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单位多处未按图施工行为进行监督和制止;2个项目施工单位未严格落实建筑材料和设备进场报审制度;1个项目监理单位未按监理规范签发开工令;2个项目施工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未参加监理例会及项目推进会;1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施工负责人未在相关文件上加盖执业印章。

  (四)工程结算管理薄弱

  9个项目未按图施工,多计结算价共288.88万元。3个项目部分工程计量或计价依据不充分及错误。2项乡村风貌提升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存在结算风险。1个项目工程结算未经县财政评审中心评审。1个项目竣工结算未保留质保金。

  (五)项目资金使用及资产管理不规范

  1个项目施工单位擅自挪用三方共管账户专项资金,且利息收入未转回指定账户;2个项目未严格落实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对保障施工企业工人工资发放有一定的风险;1个项目建设单位超进度支付设计费、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四、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德庆县2020年至2023年6月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全县2020年至2023年6月以来共争取省、市涉农资金近11亿元,近九成投向镇(街道)、村基层。但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资金拨付缓慢、滞留闲置。一是部分省级涉农资金滞留县财政代管户、国库。二是2022年市级财政奖补资金“四季茶花”项目100万元滞留长达9个月,2021年省级“一村一品”项目资金405万元滞留7—22个月不等,另有75万元未使用。三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共有55宗财政奖补到账率低于60%。四是5宗超期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资金支付率为47.57%,资金投入不足,影响施工进度。

  (二)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是财政部门未有效履行跟踪涉农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的常态化监控责任,2020—2022年省涉农资金绩效自评报告资金支出进度指标不实。二是部分主管部门未制定和完善涉农资金管理制度,没有编制相关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三是8个2021年省级“一村一品”项目实施主体建设推进缓慢,4个未按规定时间完成,4个申请退出。四是59宗农村集中供水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推进缓慢;88宗集中供水项目财审结算工作推进缓慢。五是“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作推进缓慢,县域统管覆盖人口比例、专业化管理工程比例、智慧化服务人口比例偏低。六是2020年27宗超100万元雨污分流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工程因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而未能办理竣工验收。七是8宗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未竣工验收;6宗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财政审核结算超期未完成。

  (三)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城乡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偏低、不稳定,1个乡镇水厂日常管理不规范。二是“四好农村路”项目未按图纸施工、交工验收工作流于形式。三是2022年4个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抽查结果为“较差”的自然村,2个完成整改,2个未开展整改。

  (四)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3个乡镇集中供水项目工程支出未进行资产核算管理,形成账外资产。二是8宗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近二年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未结转为“公共基础设施”资产。

  五、审计移送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情况

  2023年,县审计局共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6份,涉及工程结算和党员干部违纪违规方面,相关部门已受理并办理中。

  六、审计建议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肃性。财政部门应进一步加强财源培育,确保收入计划如期实现,并督促预算部门切实提高年初预算编制的精准性和科学性,量入为出,进一步强化预算的约束力。各预算单位要增强财经法纪意识、加强财务管理,认真履职,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好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一是加强资金管理,严禁“以拨代支”和占用专项资金的行为;二是加大存量资金管理力度,及时缴存应缴未缴资金,坚决杜绝财政资金游离于监管之外;三是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直达资金及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确保资金及时拨付,避免资金较长时间沉淀。

  (三)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一是加强风险隐患意识,确保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合法合规;二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投资把控,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结算阶段的相关工作,避免出现结算纠纷。三是落实参建单位履约监管,检查监理单位的履职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四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验收工作,严抓施工质量安全问题。

  (四)突出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强化风险责任意识,加大对债务等领域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置力度。重点关注财政收支平衡,防范库款支付风险,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稳妥有序推进专项债项目建设。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下一步,县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县人民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全力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推动财政提质增效,规范权力运行,坚定践行“下好先手棋、打好准备仗,敢啃硬骨头、勇当示范县”的工作理念,敢担当善作为,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护航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