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庆县2013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德庆县人民政府
(2014年6月2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2013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县审计局切实履行审计职能,始终坚持以审计监督为手段,以审计服务为要务,以促进德庆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目标,认真组织开展本级预算执行、地方税收征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以及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扶贫济困活动捐赠款物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资金和民生项目的审计监督,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24个。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实现了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一、县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范围:对县财政局2013年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主要检查其负责的各项财政收入的征收管理情况,对预算支出资金的分配、拨付和管理情况,并就社会抚养费的征缴、管理和计生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延伸审计了德城街道办事处、九市、悦城和播植4个镇(街道)2011—2013年的计生办专户。对县地方税务局2013年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检查其负责的地方税征收和管理情况。
(一)县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2013年,县财政局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财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县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大力组织收入,完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和财政各项监督管理工作,实现了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全年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
财政收入执行情况:
2013年度县级库地方财政收入168,19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任务的148.08%。
县级库各项收入明细如下:
1、税收收入40,75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50%,占县级库地方财政收入的24.23%。
2、非税收入34,5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26%,占县级库地方财政收入的20.52%。
3.基金预算收入92,92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27.88%,占县级库地方财政收入的55.25%。基金预算收入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89,467万元,占基金预算收入的96.28%,占县级库地方财政收入的53.19%。
县级库地方财政收入168,196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8,340万元,历年预算结余1,861万元,调入预算综合平衡资金936万元,2013年县财政总收入259,333万元。
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56,81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1.26%。各类支出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7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63%。
(2)国防支出54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97%。
(3)公共安全支出7,91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91%。
(4)教育支出44,20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7.02%。
(5)科学技术支出2,3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56%。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4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5.63%。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2.28%。
(8)医疗卫生支出12,65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9.54%。
(9)节能环保支出2,95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5.90%。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87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44%。
(11)农林水事务支出28,80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2.42%。
(12)交通运输支出6,58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65.83%。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01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9.46%。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49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1.56%。
(15)金融监管事务支出49万元。
(1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60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05.40%。
(17)住房保障支出65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18)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支出25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95%。
(19)债务付息支出22万元。
(20)其他支出1,19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70%。
2.基金预算支出100,00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09.80%。各类支出明细如下:
(1)教育基金支出1,11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03%。
(2)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4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9.64%。
(3)社会保障和就业基金支出56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42.73%。
(4)城乡社区事务基金支出96,18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18.13%。
(5)农林水事务基金支出95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07%。
(6)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基金支出6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4.25%。
(7)彩票公益金支出1,08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0.99%。
3.上解支出1,493万元。
4.归还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本金800万元。
2013年全县财政总支出259,113万元。
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3年全县财政总收入259,333万元,总支出259,11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20万元(批复决算前)。
(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对德庆县地方税务局2013年度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税款征收入库情况,税源管理情况和行业纳税管理情况,并对8家企业税款缴纳情况进行了抽查。2013年县地方税务局坚持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加强税源管理,积极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严格税收执法,强化税源控管。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72,050.50万元,同比增收9,233万元,增长14.7%。具体如下:
1、工商税收收入50,304万元,同比增收7,698万元,增长18.1%。
(1)中央级收入5,570.1万元,同比增收1,192.6万元,增长27.2%。
(2)省共享收入9,638.2万元,同比增收945.4万元,增长10.9%。
(3)省固定收入1,543.1万元,同比增收132.2万元,增长9.4%。
(4)县级库收入33,552.6万元,同比增收5,428.2万元,增长19.3%。
2、组织社保费收入18,403.4万元,同比增收965.6万元,增长5.5%。
3、其他收入3,343.1万元,其中:教育费附加1,120.7万元,地方教育附加748.1万元,堤围防护费472.8万元,价格调节基金419.9万元,工会经费419.3万元,残疾人基金162.3万元。
(三)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在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延伸审计了德庆县物价局和旅游发展局,审计重点是摸清部门各项资金的规模、结构、管理模式,资金的流向、分配渠道、分配依据、结余结转情况,揭示财政资金在管理、分配、拨付、使用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向健全和完善财政财务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制度运行机制方面深入。
从审计情况来看,县物价局2013年度会计账基本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单位的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县旅游发展局2013年度在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方面,除因会计核算不规范影响了正常经费的正确反映外,会计账表核算基本真实、合法。但仍存在一些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需要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改进。
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13年,县审计机关密切围绕我县中心工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大力开展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除完成对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2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外,还组织完成了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项目20个,其中财政决算审计项目1个,企业审计项目1个,党委和政府交办项目2个,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5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1个,并协助肇庆市审计局完成了对我县政府性债务的审计。具体如下:
(一)财政决算审计:对武垄镇人民政府2012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
(二)企业审计:对德庆县物资总公司2012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属下肇庆市肇虹民爆器材联营有限公司德庆分公司、县金属回收公司、县物资总公司旧机动车交易中心2012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三)党委和政府交办项目2个:对德庆县城工业集约基地开发建设指挥部2011年1月至2013年1月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德庆县2011年度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四)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5个:
1、对2013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款物的募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德庆县“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累计认捐3,047.76万元,实际到账2,387.63万元,到账率78.34%。累计拨出1,614.95万元,占到账金额的67.64%。结存772.68万元。
2、对德庆县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审计。2013年,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实际开工190套,基本建成105套,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30户,超额完成了市分解下达的任务。
3、对德庆县地方税务局2013年度契税征管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2013年县地方税务局组织契税收入6,091万元,同比增收2,762万元,增长83%。
4、对德庆县乡村垫交税费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由县审计局、财政局、农业局、监察局、地税局、金融局等6个部门组成联合审计核查组,对我县2005年1月1日前的乡村垫交税费债务情况进行了审计核查。经核实确认,截至2012年底,全县乡村垫交税费债务余额261.99万元。
5、对德庆县2012年和2013年体育彩票公益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2012年至2013年我县收到公益金拨款360.46万元,拨出231.12万元,结余129.34万元。
(五)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委托,2013年县审计机关安排并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1个。根据被审计对象应承担责任,对其作出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通过审计监督,促进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服务领导干部管理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一)部分预算资金实际执行率较低。如省级水利示范县资金累计到位20,000万元,2012─2013年累计拨付使用8,033万元,占到位资金的40%。专项资金在专户未及时申请和拨付使用,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二)对2013年度税收征管审计和契税征管情况进行审计调查中,发现有3家企业少申报缴纳房产税共3.81万元,有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自行代收契税173.32万元,有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员工个人账户收缴契税26.72万元。
(三)对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款物的审计中,发现2013活动年度未到账的捐赠金额有354万元,其中有258万元未签订捐赠协议。
(四)有6个单位在购置办公设备等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内的物品时,未向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申请立项报批手续,涉及金额37.43万元。
(五)会计核算不规范,有6个单位存在收支不实的问题,其中收入不实6,299.41万元,支出不实6,246.24万元;有4个单位存在资产不实的问题,涉及金额186.51万元;有1个单位虚增债权50万元,未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20.74万元,造成单位成本不实。
(六)有3个单位经费超支570.20万元,占用了其他资金。
(七)有2个单位非税收入未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涉及金额34.86万元。
(八)有1个单位违规收取支助款,涉及金额124.36万元。
四、审计处理和整改落实情况
对201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县审计机关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对违规问题作出处理,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目前大部分审计事项尚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执行期间,正在纠正整改。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比较重视,正在积极整改中。对未整改和纠正的单位,将继续督促其认真整改。审计处理具体如下:
(一)对专项资金实际拨付率较低的问题,责成项目建设单位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财政部门严格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
(二)对少申报缴纳房产税的企业,已责成县地方税务局追收少缴的税款。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自行代收契税和利用员工个人账户收缴契税的问题,责成县地方税务局对房地产企业收缴契税现象和收取契税的员工个人账户进行清理检查,并督促相关企业及时上缴代收未缴的契税,确保契税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保障购房者和国家利益不受损害。
(三)对捐赠款物未到账、未签订捐赠协议的问题,已责成县慈善会敦促捐赠人按照规定依法履行捐赠协议,如数兑现承诺。
(四)对未向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申请立项报批手续而自行采购的单位,责令纠正,规范采购行为。
(五)对因会计核算不规范,造成收支不实,资产不实,债权不实和成本不实的单位,责令其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六)对经费超支,占用了其他资金的单位,责令其在经费开支方面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范围、标准和额度,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
(七)对非税收入未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单位,责令改正,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八)对违规收取支助款的单位,已下达审计决定书,责令其将违规收取的款项上缴县财政。
五、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要健全政府预算体系,细化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要不断改进预算编制方法,规范部门预算口径,促进部门预算编制与工作计划相协调,建立预算公开制度,增加预算的透明度。
(二)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城乡医疗、社保、就业、住房保障等财政制度体系,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把更多的财政资源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
(三)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主管部门要强化政府投资基建项目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水平和项目投资效益。项目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财务控制,多措并举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努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制约体系。
(四)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完善税收管理工作机制,继续挖掘税收增长潜力,强化对税收大户、征管薄弱行业的征管工作,加大稽查力度,做到应收尽收,确保税收收入平稳较快增长。
(五)进一步规范各部门的支出行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厉行节约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三公”经费的支出规模。依据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严禁超出收入来源和预算计划的支出行为。强化资金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后我们将在县委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继续深入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赋予的职责,继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不断探索和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