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版

德庆县2014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17-12-07    点击: -

摘要:

德庆县2014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德庆县人民政府(2015年7月8日)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受县人民政府委

德庆县2014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的审计工作报告

德庆县人民政府

201578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作2014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2014年,县审计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心,着力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经济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着力维护民生和国有资产安全,促进深化预算管理和财政改革,积极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监督全覆盖,全力维护经济安全,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和廉洁政府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7个。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实现了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4年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以深化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维护国家财政安全,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健全完善财政预算体系,提高预算约束力,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为目标;以财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征收、管理预算收入情况以及按照县人大通过的年初预算、用款计划和拨付本级预算资金支出情况为重点。重点关注财政资金的存量和增量,促进盘活存量资金,优化增量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持续跟踪审计地方政府性债务,注意反映和揭示新情况新问题,促进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的贯彻落实。

(一)县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在2014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财政部门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认真落实经县人大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大力组织收入,实现了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统筹安排财政支出,确保了工资的正常发放和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确保了各项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完成了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

2014年全县财政总收入278,663万元,总支出260,211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8,452万元(批复决算前)。

(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和上解情况

2014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421万元,上解肇庆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17,643万元(含上年结转222万元,当年收入17,421万元)。

(三)县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在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延伸审计了德庆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司法局和统计局,并就资金的使用和拨付情况抽查了部分下属部门和相关单位。审计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加强了对“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和楼堂馆所建设等方面的审计,并加大对政府采购的审计监督力度,严肃查处采购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关注清理办公用房中出现的空置和停止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后出现的“烂尾楼”问题,关注有关“小金库”和“吃空饷”治理、机构设置、编制使用等相关规定的执行和清理情况。通过审计,推动预算单位完善制度和机制,推进财政绩效管理,促进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从审计情况来看,延伸审计的4个预算单位整体情况较好,但仍存在一些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需要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改进完善。

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14年,县审计机关密切围绕我县中心工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除完成对县财政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4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外,还组织完成了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项目12个,其中财政决算审计1个,专项审计2个,经济责任审计9个。具体如下:

(一)财政决算审计

对播植镇人民政府2013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

(二)专项审计

1、对德庆县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调查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管理服务中心、民政局等14个部门,并延伸调查了部分建设、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和企业,以及街道办、居委会和廉租房住户。

2、对德庆县2015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第一阶段的审计内容主要是2015年度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计划制定和工作部署情况、第一季度重点任务及重点项目的工作进度和资金落实到位情况,以及2014年省审计厅对全市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该项目结合今年开展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进行,并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进行了跟踪调查。

(三)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委托,2014年县审计机关安排并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9个。审计过程中把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情况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根据被审计对象应承担的责任,对其作出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通过审计,有效增强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遵守各项廉政规定的自觉性,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强化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三、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经办管理机构未按规定对住房保障资格进行定期审核和动态管理,导致4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不再符合条件时,未及时退出,继续享受廉租住房待遇;同时发现个别承租人未及时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0.83万元。

(二)2个单位大额开支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涉及金额73.98万元。

(三)1个单位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不到位,涉及金额18.27万元。

(四)2个单位支付款项未取得合法票据,涉及金额59.03万元。

(五)2个单位经费超支509.54万元,占用了其他资金。

(六)2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接待费、差旅费等支出增长较大;2个单位公务接待支出附件资料不齐全,未附公函和接待清单等,涉及金额38.33万元。

(七)2个单位公务卡和银行转账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超限额超范围支付现金,涉及金额143.89万元

(八)1个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其中会计核算严重滞后,有1年零4个月的会计事项未进行会计核算;现金账账不符,涉及金额0.67万元;虚列现金支出12.21万元;固定资产账表不符,涉及金额114.82万元;固定资产账实不符,涉及金额1139.37万元(上述部分问题在以前年度的审计中已责令纠正,但未整改到位)。

(九)4个单位账务处理不当,存在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少列收入、少列支出、少列固定资产等问题,影响单位财务状况真实性,涉及金额5,499.87万元。

(十)3个单位少记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形成账外资产,涉及金额126.96万元。

(十一)1个单位办公用房已使用3年但未及时完成竣工决算和工程验收等相关工作。

(十二)4个单位在购置办公设备等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内的物品时,未向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申请立项报批手续,涉及金额55.14万元。

(十三)1个单位改变资金用途,专项资金未按规定做到专款专用,涉及金额1.4万元。

(十四)1个单位存在原始发票填列内容不全,缺少证明支出真实性附件的问题,涉及金额9.84万元

(十五)1个单位存在公款私存、公私款混用以及挪用公款问题,涉及金额7.1万元。

(十六)1个单位存在违规发放留守人员补贴,涉及金额6.39万元。

此外,审计发现还有的单位存在往来款长期不清理,计划外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等问题。

四、审计处理和整改落实情况

201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县审计机关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建章立制,加强内部管理。目前大部分审计处理处罚事项尚在整改落实执行阶段。下一步审计机关将督促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情况、审计机关要求自行纠正事项落实情况和采纳审计建议情况,必要时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后续审计。审计处理具体如下:

(一)对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已责令德庆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加强住房保障后续管理,对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户,按规定予以腾退;对不及时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住户,责令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加大租金收缴力度,对拖欠6个月以上的收回其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二)对议事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的单位,要求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议事民主决策和会签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对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不到位的单位,责成其主管部门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督促下属单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非税收入要及时足额缴入县财政,所需经费按规定程序通过主管部门申请纳入预算统一安排。

(四)对支付款项未取得合法票据的单位,已责令其纠正,要求收款方提供合法票据才能支付相关款项。

(五)对经费超支占用其他资金的单位,责令其在经费开支方面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范围、标准和额度,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杜绝挤占挪用应上缴财政资金或专项资金的行为。

(六)对接待费、差旅费等支出增长较大、公务接待支出附件资料不齐全的单位,责令其严格执行国家厉行节约若干规定,控制各项费用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根据公函以及接待清单列支公务接待费,不属于公务接待的费用支出不能在公务接待费反映,应据实列支。

    (七)对公务卡和银行转账结算制度执行不到位,超限额超范围支付现金的单位,责令其纠正,今后要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结算事项必须通过公务卡或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八)对财务管理混乱、账务处理不当和少记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单位,责令其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立即整改,今后不得再发生类似问题。

(九)对办公用房已使用但未完成竣工决算和工程验收等相关工作的单位,要求其抓紧时间完成工程项目的收尾工作并及时结转固定资产。

(十)对未向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申请立项报批手续而自行采购的单位,责令纠正,规范采购行为。

(十一)对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的单位,责令其纠正并如数收回被挪用的资金。

(十二)对原始发票填列内容不全,缺少证明支出真实性附件的问题,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要求相关单位按财务规定严把发票和附件资料的审核关,严格办理物品验收入库和发出签领手续,完善管理制度。

(十三)对公款私存、公私款混用以及挪用公款问题,责令相关单位严肃整改。

    (十四)对违规发放留守人员补贴问题,责令有关单位按规定整改,如数清退收回超出标准发放的补贴和奖金。

此外,对往来款长期不清理,计划外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等问题,审计机关均进行了相应处理。

五、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加强专项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效益。财政部门应规范专项支付项目,加强对涉农、民生以及重点项目等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切实解决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结余结转额较大等问题;建立健全规范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绩效考评、问责机制,优化专项资金结构,确保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目前我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存在举债缺乏整体规划、预警指标尚未建立等问题。财政、发改和法制等部门,需抓紧研究制订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规范举借、使用及偿还各环节行为,通过定期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及时预测债务风险,科学制定年度偿债计划,确保债务管理风险可控、使用高效、偿还及时。

(三)各预算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要加强遵纪守法意识,严肃财经纪律,保障国家重大财税政策落到实处;规范单位会计行为,强化制度执行力度,以保障会计法规、准则、制度的有效执行;财政部门应加强对预算单位的财务培训、制度执行的指导工作,通过年度会计质量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完善会计基础工作。

(四)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履行整改责任,及时督促整改,将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并在规定时限将整改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告县审计机关。对整改不力,未执行审计决定或整改不认真、不彻底,屡审屡犯的,要纳入审计整改重点监控范围;对于整改中存在较大问题的,提请县政府进行督查,严格追责问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后我们将在县委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继续深入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赋予的职责,继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不断探索和树立科学审计理念,提高审计监督的质量和效能,充分发挥“免疫系统”功能,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美丽德庆、幸福德庆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