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肇庆市恒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上报的《一丰农业公司养殖基地设施农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组织了评审,经专家组现场踏勘和评审会研究,专家组同意《方案》通过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并提出完善意见。
经审查,据完善意见修改的《方案》现已通过专家组复核,《方案》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且经公示无异议,我局原则同意专家组评审意见,《方案》审查通过。
特此公告。
德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0日
摘要: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肇庆市恒电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上报的《一丰农业公司养殖基地设施农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组织了评审,经专家组现场踏勘和评审会研究,专家组同意《方案》通过评审,形成评审意见,并提出完善意见。
经审查,据完善意见修改的《方案》现已通过专家组复核,《方案》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且经公示无异议,我局原则同意专家组评审意见,《方案》审查通过。
特此公告。
德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