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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公示

来源: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6-08 10:47   点击数:-

  为鼓励和促进就业创业,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进一步改善我县就业环境,营造良好的就业氛围,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根据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肇庆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肇人社规〔2021〕2号)的文件规定:

  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现对经我局初审合格的德庆县众淼机械工程部(个体工商户)申请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个人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及人员:7732173  邓加亮

  附件: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企业名单

  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8日

  附件:

  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带动就业人数

(人)

员工参保

时间

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

(元)

1

德庆县众淼机械工程部(个体工商户

韩淼州

2

2025年11月到2026年5月

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4000

合计

肆仟元整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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