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促进就业创业,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进一步改善我县就业环境,营造良好的就业氛围,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根据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肇庆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肇人社规〔2021〕2号)的文件规定:
初创企业招用员工(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现对经我局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德庆县城康药店、德庆县康益大药店、德庆县朝辉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德庆县良生药店、肇庆广力达科技有限公司、肇庆市德庆县战帼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德庆正露化工产品有限公司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个人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
联系单位: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及人员:7732173、7733811 邓加亮
附件: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企业名单
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 10 月 21 日
附件: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企业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