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德庆县凤村华鸿香料油加工厂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肇庆市生态环境局肇庆德庆分局 发布时间:2026-06-23 16:33 点击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省德庆县凤村华鸿香料油加工厂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2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县政府八楼 邮编:526600 联系电话:0758-7781958 传 真:0758-7781958 |
项目名称 | 广东省德庆县凤村华鸿香料油加工厂锅炉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德庆县凤村镇凤新公路元仔岗山边(E112度5分25.058秒,N23度14分3.672秒) | 建设单位 | 广东省德庆县凤村华鸿香料油加工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中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位于德庆县凤村镇凤新公路元仔岗山边(E112度5分25.058秒,N23度14分3.672秒)。项目拟停止使用并淘汰2蒸吨的生物质锅炉,新增一台2.5t/h 的生物质锅炉。项目在原有锅炉房进行,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锅炉燃烧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BD44/765-2019)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2、声:通过设备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降低生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3、固体废物: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物质导炉燃烧的炉渣、废布袋: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自项目受理之日起至今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拟作出审批结果 | 同意 | 拟不批准的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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