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正业金属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来源: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德庆分局 发布时间:2025-12-19 11:20 点击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肇庆正业金属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县政府八楼 邮编:526600 联系电话:0758-7781958 传 真:0758-7781958 |
项目名称 | 肇庆正业金属制品项目 | 建设地点 | 肇庆市德庆县德城街道德庆工业园(产业转移工业园范围外)(经度111度49分30.945秒,纬度23度9分46.427秒) | 建设单位 | 肇庆正业搪瓷制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久力环境科技(肇庆)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位于肇庆市德庆县德城街道德庆工业园(产业转移工业园范围外)(经度111度49分30.945秒,纬度23度9分46.427秒)。项目拟年产炭烧烤炉20万件,气炉10万件,电炉5万件、厨房电器炉10万件、电烤箱5万件。项目总占地7333.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399.6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再排入德庆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生产废水近期经预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远期经预处理后,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德庆产业转移工业园聚集地新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较严者,再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2、大气:硫酸雾废气经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硫酸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3、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金属边角料、收集粉尘和废原料包装材料:出售;废机油、废水处理沉渣、喷淋废水、除锈废水、含油抹布手套和废切削液: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要求收集贮存。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自项目受理之日起至今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拟作出审批结果 | 同意 | 拟不批准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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