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银宇油墨(德庆)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县政府八楼 邮编:52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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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银宇油墨(德庆)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肇庆市德庆县德城街道德庆产业转移工业园(111 度 48 分 46.839 秒,23 度 9 分 28.598 秒) |
建设单位 | 银宇油墨(德庆)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惠州市志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13947.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6564.4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 500 万,其中环保投资 7.5 万元。本次技改项目的产品产能不会发生变化,主要是将部分颜料更换为颜料滤饼,并在生产工艺上增加颜料滤饼挤水工艺。本次技改不新增用地面积,仅在原有项目生产车间内进行技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20922-2007)、《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 三者的较严值2、大气:厨房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3、声:通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生产设备做好消声、隔音和减振,加强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破损的原料桶和包装袋、污泥: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在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仓库,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自项目受理之日起至今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拟作出审批结果 | 同意 |
拟不批准的原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