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利而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5.15 万吨液态氧、液态氮、液态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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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利而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5.15 万吨液态氧、液态氮、液态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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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德庆分局 撰写时间: 2023-1-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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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利而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5.15 万吨液态氧、液态氮、液态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县政府八楼 邮编:526600 联系电话:0758-7781958 传 真:0758-7781958 |
项目名称 | 广东利而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年产 5.15 万吨液态氧、液态氮、液态氩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肇庆市德庆县县城工业集约基地( 111 度 48 分 8.0 秒, 23 度 09 分 47.0 秒 ) | 建设单位 | 广东利而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惠州市志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6万元,项目占地面积7200平方米。项目拟建设年产商用液态氧 3 万吨、液态氮 2 万吨、液态氩 1200 吨及医用氧 300 吨的生产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再排入德庆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2、大气: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3、噪声:项目通过基础加固,加装隔震垫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 类标准。4、固体废物:(1)一般固废:废分子筛、废氧化铝、废滤筒交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2)危险废物:废矿物油收集后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自项目受理之日起至今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拟作出审批结果 | 同意 | 拟不批准的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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