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锦洪(肇庆市鼎湖区锦洪猪油加工场):
营业执照注册号:441203600000871
地址: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蔗村管理区三队(土名:朱仓)
身份证号码:44120319801201XXXX
你经营的肇庆市鼎湖区锦洪猪油加工场工业猪油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便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已于2018年1月2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肇环罚字〔2018〕8号),对你作出罚款肆万元整(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由于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我局于2018年2月8日在主流媒体西江日报刊
登《行政处罚决定书》(肇环罚字〔2018〕8号)送达公告,视为送达。
你在我局作出公告后,仍未履行缴纳罚款肆万元整(人民币)的义务,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责令你在接到本催告书后10日内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到我局原处罚决定书指定的银行和账号缴纳肆万元整(人民币)的罚款。
你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向端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局地址:肇庆市星湖东路76区 邮政编码:526060
联系人:谢茹、杜璇 联系电话及传真:2781077
肇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