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德财社〔2025〕3号
德庆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肇财社〔2024〕146号)等有关规定,现提前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257.71万元,其中,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204.21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23.86万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资金0.07万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29.57万元。
请严格按规定执行,积极配合,按时保质完成相关工作,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等。同时,要确保资金安全,明确绩效目标,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德庆县财政局
2025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