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中央2024年(清算2023年度)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的通知
德财综〔2024〕3号
德庆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2024年(清算2023年度)农村水路客运资金的通知》(肇财综〔2024〕9号)文件,现下达中央2024年(清算2023年度)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4.32万元给你单位。支出列2024年度“214交通运输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此项补助资金,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等行为。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德庆县财政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