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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财综〔2024〕1号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以奖代补部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31    点击: -

摘要: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以奖代补部分)的通知

德财综〔2024〕1号

德庆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以奖代补部分)的通知》(粤财综〔2023〕75号)文件,现提前下达2024年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第一批,以奖代补部分)932万元给你单位。支出列2024年度“2140104公路建设”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申请使用。

二、请严格按照《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50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十四五”时期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以奖代补”支持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交规〔2022〕343号)等文件要求,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德庆县财政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