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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财综〔2023〕17号 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4年(清算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31    点击: -

摘要:

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4年(清算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

德财综〔2023〕17号

德庆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2024年(清算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综〔2023〕72号)文件,现提前下达中央2024年(清算2023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补贴资金、农村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149.86万元给你单位。支出列2024年度“214交通运输支出”相关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此项资金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此项补助资金,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德庆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