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和
省级交通建设资金(桥涵标维护费)的通知
德财[2023]64号
德庆县公路事务中心: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和省级交通建设资金(桥涵标维护费)的通知》(肇财综[2023]17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预算和省级交通建设资金(桥涵标维护费)12.24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你单位按实际情况申请使用省补助资金。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此次下达资金全额列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同时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录,并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德庆县财政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