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庆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03-23 16:16 点击数:-
《德庆县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公开发布。为帮助公众了解政策的内容,现作出以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德庆县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
答: 为大力推进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规范我县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认定和监测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根据什么法律法规制定《德庆县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
答:根据以下法律法规:
1.《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粤农〔2014〕200号)
2.《关于印发<肇庆市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肇农农〔2019〕155号)
三、本次制定《德庆县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主要是哪些内容?
答:1.明确县农业龙头企业的定义,是指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以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在经营规模、企业效益和辐射带动能力等方面达到规定标准,经县农业农村部门审定,并报县政府确认的企业。2.明确县农业龙头企业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县农业龙头企业考核以百分制计分,综合得分80分以上的,方可列入县农业龙头企业候选对象。具体考核计分办法参考本办法第二章。3.明确县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程序和认定细则。4.明确县龙头企业的运行和监管细则,建立竞争和淘汰机制。对县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实行运行监测、动态管理,优保劣汰。
四、《德庆县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什么时候实施?
答:《德庆县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