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庆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5-30 17:28 点击数:-
根据《广东省西江干流(肇庆段)治理工程渔业生态资源损失补偿协议》《怀集至阳江港高速公路怀集至郁南段二期工程涉西江广东鲂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资源损失补偿》《肇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肇财农〔2021〕91号)精神,我局拟组织开展2022年德庆县渔业资源生态增殖放流活动,安排增殖放流资金47.85万元。为做好2022年德庆县渔业资源生态增殖放流项目苗种供应工作,需对供应苗种单位进行遴选。现将遴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合理布局、择优选择”原则,遴选供应苗种单位,承担我局2022年德庆县渔业资源生态增殖放流项目供苗工作。
二、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的供应苗种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技术力量和育苗规模;
(二)在肇庆市范围内有水产苗种繁育场所(提供水产养殖证);
(三)具有水产苗种繁育资质,取得水产种苗繁育许可证(提供在有效期内水产种苗繁育许可证);
(四)拥有多年水产苗种繁育及销售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提供销售记录或相关票证);
(五)具有为政府职能部门开展江河增殖放流活动供苗能力(提供历次为政府职能部门供苗的票证);
(六)具有正常运作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愿意在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承担2022年德庆县渔业资源生态增殖放流项目供苗任务;
(八)自提出申请之日起1年内未受过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三、遴选工作安排
(一)符合条件的供苗单位按要求将资料提交到德庆县农业农村局(渔业发展与资源保护股213室)报名参加遴选。申请受理时间为2022年 6月8日前。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书(原件)。
2.供苗单位法人、水产养殖证和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材料(复印件)。
3.供苗单位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复印件)。
4.供苗单位向养殖户或政府机构供苗和票证等材料(复印件)。
5.提供包含青鱼、草鱼、鲢鱼、鳙鱼、鲮鱼、广东鲂等6个品种的报价单,列明各苗种的规格和数量。(具体需要:①广东鲂鱼苗≥5cm规格84万尾;②青鱼鱼苗≥6cm规格30万尾;③草鱼鱼苗≥8cm规格30万尾;④鲢鱼鱼苗≥8cm规格68万尾;⑤鳙鱼鱼苗≥8cm规格43万尾;⑥鲮鱼鱼苗≥5cm规格280万尾)
(二)报名时间结束后,我局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符合条件供苗单位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公示结束后且无异议,我局将与供苗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协议,约定双方职责、权利、义务以及终止事项等内容。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需延长服务期限,由双方协商并签订附加协议。
咨询电话:0758-7213900。
德庆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