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德庆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1-03-26 16:32 点击数:-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遴选和公示,于2020年确定了德庆县康德南药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我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的主体,但由于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未能如期落实做好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取消德庆县康德南药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承担主体资格。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6日至4月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电话咨询:0758-7788195。
投诉监督电话:0758-7786800。
德庆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