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麦某因被原聘用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关系问题,向德庆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委收到申请后,召集申、被双方进行协商,在仲裁员的主持下,此案以庭前调解的形式圆满结案。
仲裁院本着“以人为本,调解优先,服务优先”的原则,结合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及认真了解和梳理案情后,立案前引导双方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则进入仲裁程序,符合立案调解的依法立案处理。向双方当事人耐心、详细讲解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并通过“拉家常”等方式摸清双方的诉求“底线”,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因势利导,也本着维护当事人间友好关系,实现双方最大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纠纷解决原则,把调解贯穿整个仲裁过程。
初心在誓言中镌刻,使命在岗位中践行。德庆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坚持“便民仲裁”服务宗旨,围绕“预防为主,调解为先”的工作原则,完善调解模式,唱好“案前、案中、案后”解调三部曲,灵活运用仲裁业务培训所学的调解技巧与经验,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纠纷,使“重调解、慎裁决”落到实处。